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福清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3-12-04 15:23

  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00号)、福清市农业农村局、福清市财政局《2023年福清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融农〔2023〕258号),2023年11月22日、11月23日,我局组织专家组对福建朝华食品有限公司、福建东威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源畅食品有限公司、福清市贸旺水产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港龙深鲜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福建融海水产有限公司、福建长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清市新大泽螺旋藻有限公司、福清市兆华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淼天汇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承担的2023年福清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进行总体完工验收评审。经专家组现场审查、评审及局务会议研究, 一致认为新大泽1家企业承担的项目未通过验收评审,朝华、东威等9家企业承担的项目通过验收评审。9家企业拟补助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共217.6万元(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1)。

  现将2023年福清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照相关文件下拨专项资金。

  联系人:洪蕾蕾                       联系电话:85251132

  1、2023年福清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排表

  2、2023年福清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专家验收评审意见表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4日

来源: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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