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榕政规[2023] 4号)、《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榕农规[2023]3号)及《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福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实施细则(2023-2025年)的通知》(融农[2023]282号号)精神,今年继续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种植双季稻、发展再生稻、秋冬种油菜、果茶园套种粮食作物、抛荒撂荒耕地复种粮食作物及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的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给予补助。经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村委会审核、公示,镇街(农场)、农业农村局逐级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并对申报主体的信用记录和涉黑涉恶背景进行审查,拟确定全市双季稻种植补助面积2981亩,共涉及农业企业及种植户809户,补贴金额142.145万元;再生稻种植补助面积9107.6亩,共涉及农业企业及种植户97户,补贴金额273.228万元;秋冬种油菜种植补助面积648.2亩,共涉及农业企业及种植户4户,补贴金额12.964万元;果茶园套种粮食作物补助面积33亩,共涉及农业企业2户,补贴金额0.66万元;抛荒撂荒耕地复种粮食作物补助面积63.2亩,共涉及农业企业2户,补贴金额2.528万元;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面积10571.72亩,涉及农业企业5户,补贴金额25万元;合计补助金额456.525万元。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和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0591-85222459
附件:1、福州市双季稻种植补助申请汇总表
2、福州市再生稻种植补助申请汇总表
3、福州市秋冬种油菜补助申请汇总表
4、福州市果茶园套种粮食作物补助汇总表
5、福州市抛荒撂荒耕地上粮食种植补助申请汇总表
6、福州市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汇总表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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