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交运函﹝2023﹞50号)要求,我市对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情况及等级客运站点运营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补贴资金
(一)、建制村通客车服务质量情况
2023年我市通过城乡客运信息平台已完成438个行政村通车申报,考核年度内未收到群众“通返不通”的举报,得分100分。
(二)、地方财政投入情况
2023年我市根据《市十七届政府第30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8]3号),未发放补助,得分80分。
(三)、地方绩效考核情况
2023年我市印发《2023年度福清市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各乡镇运营好进行考核,运营好包含村村通客车工作。得份20分。
(四)、辖区农客车辆座位情况
2023年我市农客车辆共95辆,1242座位。124.2得分。
(五)、辖区建制村通客车难度情况
我市转移支付补助为第五档,得分0分。
(六)、辖区农村道路客运安全稳定情况
2023年度我市辖区农村道路客运企业未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安全生产事故。得分30分。
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补贴资金总计得分354.2分。
二、农村客运站点发展补贴资金
历年列入省级建设补助且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有5个,共计得5分。
三、等级客运站发展补贴资金
(一)、已投入使用项目运营管理情况系统
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福清汽车站,项目已在运政系统内,为二级站得5分,承担客货邮整合发展县级分拨中心功能得2分,已完成省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未发生同等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共计得分7分。
附件:1.2023年福清市在册农村道路客运车辆核定座位数汇总表
2.2023年福清市在册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座位数明细表
(联系人:蔡良 联系电话:18905910266)
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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