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以及《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榕交规范〔2023〕3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对本市巡游出租车经营者上报的申请2023年度福清市新能源电动出租车省级运营补助资金结果进行了审核。
本次上报情况为:
2023年总在册车辆数为230辆,总在册月数为2409月。
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3日止,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85167270。
附件:2023年福清市新能源电动出租车省级运营补助资金申报表
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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