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10号)和《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榕农综(〔2024〕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拨付福清市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至龙江街道玉塘村、江镜镇吴塘村、江镜镇玉桂村、南岭镇南岭村等10个行政村。
附件: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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