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规〔2023〕24号)有关规定,现将福清市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一、总体规模
2023年上级下达我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1个,资金规模850万元。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福清市沙埔镇高牛线森林步道(一期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内容
沙埔镇高牛线森林步道(一期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高牛线两侧新建全长约7公里的沥青步道,包括对沿线景观和绿化进行提升;新建景墙;配置文化宣传栏、文化小品等宣传设施;完善休闲系统、标识系统、灯光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
通过该项目建设,为沿线群众休闲散步健身的良好场所,有利于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沙埔镇总体面貌,让沙埔镇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项目周期
项目于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
(四)项目单位情况
项目主体单位:福清市沙埔镇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单位:滕王阁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资金规模
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为1032.94万元,其中: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850万元。
三、执行情况
(一)项目完成建设情况:福清市沙埔镇高牛线森林步道(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完成沥青步道约7公里,雨水管网约6.8公里,节点小品21个,宣传栏42面。
(二)资金支付情况: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已完成支出504.28646万元,项目业主单位福清市沙埔镇人民政府已拨付施工单位及其他费用单位504.2864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支付率100%。
(三)资金管理情况: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850万元,财政指标已下达504.28646万元,镇财政已实际拨款504.28646万元,资金分配科学、下达拨付及时、使用规范、执行准确。
在资金使用上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项目数量两个,完成沥青步道约7公里,雨水管网约6.8公里。
2.质量指标。设立过程符合政策规定,申报内容完整,项目严格履行相应报批手续,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项目完成后验收通过率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项目于2023年7月2日开工建设,已于2023年10月13日完工。指标内任务及时完成率为100%。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指标。项目的建设有效带动社会资本的投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后,对项目区域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有较大改善,更好地实现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满足感。
3.生态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境质量保护相关要求,尽可能降低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基本保持生态平衡和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未对自然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铺设雨水管道,大大提升了项目区域内排水效果。
4.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实施后可持续提升社会公益效益,提高了镇区人居环境,对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后惠及周边居民3万余人,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受益人群满意度95%以上。
福清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