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新增船舶运力、运力规模奖励的公示
时间:2024-08-08 16:50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航运业发展奖励办法2023-2025的通知》(榕政办规[2023]23号)文件规定,我局对新增航运企业的船舶运力、运力规模上报的材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经审核以下航运企业符合条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88日至2024815日。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音埔南69号。 

  联系人:  余飞           

  联系电话:15985716379 

   奖励项目

   公司名称

新增船舶运力奖励金额(万元)

运力规模奖励金额(万元)

合计

福清市海豚海运有限公司

259.104

20

279.104

福清市华顺船务有限公司

120.610

0

120.610

合计

379.714

20

399.714

    

   

  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488 

来源: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