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经费的公示
时间:2024-08-14 08:25

  根据《中共福清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清市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行动方案的通知》(融委振兴组〔2022〕6号)、《关于下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经费和奖补激励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8号)等文件精神,拟下达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经费21.65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序号

镇(街)

工作经费(单位:万元)

1

龙田镇

2.00

2

三山镇

1.75

3

港头镇

1.55

4

城头镇

1.30

5

江镜镇

1.30

6

高山镇

1.15

7

江阴镇

1.10

8

沙埔镇

1.10

9

阳下街道

1.10

10

海口镇

0.95

11

东张镇

0.90

12

渔溪镇

1.00

13

东瀚镇

0.85

14

镜洋镇

0.85

15

上迳镇

0.80

16

新厝镇

0.80

17

龙山街道

0.60

18

宏路街道

0.50

19

音西街道

0.50

20

龙江街道

0.45

21

南岭镇

0.40

22

石竹街道

0.35

23

一都镇

0.30

24

玉屏街道

0.05

合计

 

21.65

  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3日—8月19日

  公示电话:0591-85237415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3日

来源: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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