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耕地抛荒撂荒治理工作奖励经费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43号),福州市下达我市2023年度耕地抛荒撂荒治理工作一次性奖励经费30万元,用于对2023年排查出的抛荒撂荒耕地完成复耕复种进行奖励。
根据《福清市2023年推动未耕种耕地复耕复种专项行动方案》精神,经局务会议研究,我局拟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镇(街)按照2023年镇(街)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面积、复耕复种面积占年度任务的比例结合年度考核得分情况以及工作推进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后给予奖励。具体分配如下:
福州市2023年度耕地抛荒撂荒治理工作奖励经费拟分配金额 |
||
序号 |
单 位 |
拟奖励金额(万元) |
1 |
东瀚镇 |
2 |
2 |
港头镇 |
2 |
3 |
镜洋镇 |
2 |
4 |
东张镇 |
3 |
5 |
高山镇 |
4 |
6 |
城头镇 |
3 |
7 |
沙埔镇 |
3 |
8 |
南岭镇 |
4 |
9 |
龙田镇 |
7 |
10 |
合计 |
30 |
现将拟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9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陈乃炎, 联系电话:85235025, 传真:85266783,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1613室,邮编:350300。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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