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租车企业: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的通知》榕财建(指)〔2025〕14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出租车电动化)和费改税补贴资金83万元下达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一、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出租车电动化)情况
我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总下达补助金额为46.91万元,分配金额标准为每辆出租车每月平均补贴金额约194.73元。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情况
我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总下达补助金额为36.09万元,分配金额标准为每辆出租车每月平均补贴金额约212.79元。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
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止(五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85167270。
附件:1.2024年度福清市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出租车电动化)分配表
2.2024年度福清市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表
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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