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峡商品交易中心用地规划调整的批复
时间:2017-07-11 11:37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融规〔2017〕633号文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海峡商品交易中心项目用地中未建设用地面积约26200平方米,原审批的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兼营商务金融,住宿饮餐),调整为居住用地R2。

  二、以上项目开发建设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编制具体地块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按规定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7日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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