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泽物流区间18米规划路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17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7〕171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位于我市龙山街道塘头村,面积为2431平方米(合3.6465亩)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单位,作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泽物流区间18米规划路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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