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你处融园〔2019〕[2019]161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处提出的《福清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7-2035年)》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处组织编制的《福清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7-2035年)》(以下简称《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符合福清市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对福清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具有指导意义,并通过专家评审,请你处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年限与范围。《绿地系统专项规划》规划年限为2017年-2035年。,规划范围为福清市全市域,包括7个街道办事处和17个镇,总面积2430平方公里。其中福清市中心城区为重点用地布局范围,包括7个街道和5个行政村,面积约260平方公里。
三、原则同意《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市域绿地系统 “一心、一带、两廊、三区”的空间结构以及将福清兴化湾鸟类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石竹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灵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张水库水源涵养区、瑞岩山—海口风景区、福清中央公园、玉屏山公园等七个大型生态绿地作为建设重点。
四、原则同意《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一带串珠,六溪凝翠,一环围城,多园星布”的规划结构以及城市公园、山地公园、社区绿化公园、生产绿地 、防护绿地的总体布局和控制要求。
五、原则同意《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中心城区的绿地防灾避险规划、绿地海绵系统规划、树种规划、绿线划定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古树名木保护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内容。
六、《绿地系统专项规划》自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当通过福清智慧城市规划网站以及福清市主要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七、《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文本和图纸由市园林管理处负责解释。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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