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融城投〔2020〕380号文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我市龙山街道东刘村、玉峰村,面积9455平方米(合14.1825亩)的存量建设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公司,作为东部新城规划展览馆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设施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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