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东部新城规划展览馆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时间:2020-07-23 16:39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融城投〔2020〕380号文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我市龙山街道东刘村、玉峰村,面积9455平方米(合14.1825亩)的存量建设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公司,作为东部新城规划展览馆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设施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0日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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