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融建〔2020〕839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福州江阴港城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的《规划》有助于科学合理地统筹港城区生活污水治理,为港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重要指导意义,原则同意《规划》编制内容,请江阴镇、新厝镇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的范围为位于港城经济区的江阴镇全镇23个行政村和新厝镇除蒜岭村、漆林村、桥尾村、凤迹村外的12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规划》的期限为2020—2025年。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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