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融城投〔2021〕560号文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13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4〕38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13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3〕119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13年度第四批次征收土地的批复》(闽政地〔2013〕59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13年度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13〕28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我市龙山街道瑞亭村、玉峰村、玉塘村,面积为36955平方米(合55.4325亩)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公司,作为龙山片区规划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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