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洪宽工业村36米规划路(洪宽一路-洪宽二路)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时间:2021-08-09 15:42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融城投〔2021〕934号文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20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1〕322号),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我市阳下街道新局村,面积为651平方米(合0.9765亩)的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公司,作为洪宽工业村36米规划路(洪宽一路—洪宽二路)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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