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350181-48-C基本单元(暨南部港口商贸物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时间:2022-10-31 15:15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 

  你委榕江综〔2022〕90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委上报的《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350181-48-C基本单元(暨南部港口商贸物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控规》规划范围北至国盛大道、港前大道,东、南、西三面临海,规划总面积713.4公顷。 

  二、原则同意《控规》确定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等规划内容。明确规划区为江阴丝路海港城和临港产业集群的重点区域,打造集仓储、转运、产品分拨及商贸等功能为一体的示范港区。 

  三、《控规》是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南部港口商贸物流区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控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控规》控制指标、强制性内容等要素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落到实处,同时应按程序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予以最终落实。 

  四、《控规》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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