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洋镇人民政府:
你镇镜政〔2024〕150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上店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村庄规划》)。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功能定位,即:以工业企业配套、农业种植生产为依托,通过环境风貌整治,基础设施完善,服务提升,人居环境改善,打造以工业发展为主,农业生产为辅的文明新村。
二、你镇要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三、要坚持保护生态、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四、批准后的《村庄规划》是指导村庄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规划要求,请你镇严格执行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需变动,必须按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