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渔政〔2024〕194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福清市渔溪镇350181-38-A-0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控规》规划范围位于渔溪镇中心城区以南约3km,东邻福厦路。
二、原则同意《控规》确定的用地性质、控制指标等规划内容。明确了规划地块的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
三、《控规》是福清市渔溪镇350181-38-A-07地块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控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控规》控制指标、强制性内容等要素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落到实处,同时应按程序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予以最终落实。
《控规》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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