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350181-02-B、C、H基本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时间:2025-01-22 11:40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融自然综〔2025〕74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清350181-02-B、C、H基本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控规》)。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控规》规划范围北至清繁大道、南至龙江、西至沈海高速、东至太城溪。 

  二、原则同意《控规》确定的功能定位、总体布局等规划内容。将规划区打造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产业核心区、福清市中心城区西门户”,形成“一带一心两区”的空间结构。“一带”:沿G324沿线的交通经济发展带,是城西片区重要的发展动力承载区;“一心”:城西组团城市副中心,沿清昌大道西延,与G324交汇处,形成集商业、商住、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相对集中的片区副中心,是城市功能进一步向西延伸的空间承载;“两区”:北部重点产业片区,主要落实产业用地,承载融侨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与智能汽车玻璃等重要支柱产业,形成与冠捷电子、福耀汽车玻璃为龙头的产业体系发展区,南部服务配套区,依托侨兴轻工学校,与高铁站前区位功能,加强与职业学校相配套的服务设施完善,强化高铁站前集散功能的空间预留,打造城西片区综合服务配套区。 

  三、《控规》是福清350181-02-B、C、H基本单元规划范围内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控规》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控规》控制指标、强制性内容等要素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落到实处。 

  四、《控规》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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