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福清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提请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也是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启之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深度融入新时代新福建和福州现代化国际城市等建设大局,深化落实“五促一保一防一控”“六个城、五品牌、九行动”“五大提升行动”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港湾城市。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10亿元,增长10.0%(预计数,增长按可比价计算,下同);规上工业总产值完成2500亿元,比增18.0%;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0.4亿元,同口径增长9.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2亿元,同口径增长12.0%。一、三季度“五个一批”专项行动考核位居全省第一。重点项目“亮晒比学”“攻坚120天”“抓项目促提升”“扶持龙头壮大产业”等行动均排名福州市第一。获评2021年度全省经济实力“十强”县市、经济发展“十佳”县市称号。2021年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县域经济百强县市排名分别跃升至17位、13位。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发展动能持续激发
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充分激发各类主体创新动力,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规上企业R&D经费投入达44.77亿元,总量连续多年保持福州第一。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8家;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18家。积极搭建创业创新平台,打造京东云、福清市职工创新创业创造中心为省、福州市级众创空间;持续探索省、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77项。获得省、福州市科技计划立项18项,共计1193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强化发展要素保障。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成功召开以“培育大金融、撬动大发展”为主题的福清市金融发展大会,推出“鲲鹏计划”赋能福清市产业发展。搭建“福清市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银企对接43笔,融资金额达7555万元。鼓励1247家福清企业入驻“金服云”,194家使用省级纾困贷款超9.6亿元。组建上市专家顾问服务团,梯队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落实企业上市扶持政策。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6.04亿元,推动9个、总额度6.81亿元专项债项目获批,成功发行国投公司中期票据9.5亿元。加快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清理批而未供土地2400亩;处置闲置土地512亩。完善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土地征收报批等工作机制,完成8个成片开发方案批复工作。
三次产业稳步发展。现代农业平稳增长。完成播种面积28.5万亩;推动4家生猪养殖场智能化改造;深化水产养殖结构调整,建成深水抗风浪网箱17口,全塑胶养殖鱼排1100口;新增4家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全市第一产业增加值预计完成114.95亿元,比增4.5%。第二产业提质增效。全市现有47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产面达86.2%;63家工业战略性新兴企业共完成产值893.5亿元,比增23.7%,占规上产值比重45.1%;持续推动“数字.绿色”技改专项行动,共实施56个重点技改项目,完成技改投资28.8亿元。全力推进全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共完成71项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投资575.8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预计同比增长10.0%。现代服务业加速升级。围绕总部经济、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等产业,全力打造城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实施制造业主辅分离专项行动、商贸服务业企业“小升规”专项行动等,持续培育大型批发企业,推进中景石化、光阳蛋业等10家工业企业主辅分离。第三产业增加值预计完成560亿元,比增11.5%。
(二)不断释放投资消费潜力
居民消费力持续上升。组织限上规上商贸服务业积极参与促消费抽大奖活动,鼓励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等商贸企业开展各种主题新颖的促销活动。通过“网红主播直播带货”、“线上购物平台”等多种促消费渠道,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消费模式,带动消费市场升温。共开展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68场次,拉动消费5亿元。2021年全市预计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1.7亿元,同比增长20.0%。
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持续增强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支撑带动作用。通过“抓项目促提升”“扶持龙头壮大产业”“五个一批”“攻坚120天”等专项行动合力,完善项目动态管理机制,推动项目滚动发展。福融新材料、越华晖光电科技园等147个总投资1350亿元项目开工动建,友谊新材料科技园(三期)、大型煤气化等96个重大项目建成投产。2021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预计比增达18%。
招商行动提效增质。深入贯彻落实“扶引大龙头、培育大集群、发展大产业”战略部署,围绕“补链、延链、强链”主线,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负责人作用,努力做到“引进一个龙头,形成一个链条”,推动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和食品等三大主导产业向千亿产业集群迈进。签约引进思嘉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帝视科技智能产业园项目等412个总投资2135亿元的项目;完成外资项目注册备案38项、合同台资项目15项。
(三)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改革试点系统推进。深入推进县域改革试点。以全面理念和系统思维深化落实7大领域、32项重点任务,进一步释放了福清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形成县域集成改革的“福清模式”。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积极融入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建设,以重点园区为平台,打造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实现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推进创新型县(市)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机制,出台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双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科技惠企政策。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持续压缩审批时限。今年已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小时内,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平均压缩至35个日历日以内,重大项目集中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日历日以内,市政工程接入全程办理时限缩减至7个工作日。建立“预审查”机制,实现“土地取得之日,就是施工许可之时”。二是推进审批服务进园区。推出园区分中心、自助机进园区、“三级代办两级协调”“云代办”“园区吹哨、部门报到”等服务模式,实现园区企业的事情专人跟、专人办、上门办、高效办。三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自主研发“融e行”智慧审批平台,涵盖我市2200多个审批事项,推出“数字身份证”和“无感”申报,申请人在自助受理终端机上即可完成事项申报,融合25个“秒批”事项,实现事项申报全流程电子化。
持续建设创新开放新高地。推动福州自贸片区福清区块改革创新,研究推出38项服务企业发展的创新举措,其中“通关全流程可视化服务”“口岸病媒(鼠类)智能监测”获评“全国首创”。预计2021年江阴港区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03万标箱;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2800万吨;江阴铁路支线货物进出港突破78.6万吨;海铁联运到发箱量突破2.8万标箱;跨境电商运营突破1500万票。全力推动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商务部、省政府和印尼海统部正式签署“两国双园”项目合作备忘录,成功举办中印尼“两国双园”全球招商推介会,共签约中印尼“两国双园”项目16个,总投资922.8亿元人民币。
(四)城乡建设联动发展
融入省会城市都市圈建设。不断深化城际互联互通,福厦客专预计2022年年底通车;总投资41亿元的沈海高速扩容二期工程(福漳高速江阴至莆田段)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全力开展228国道福清段剩余路段和G104国道、G324国道福清段等项目建设。持续融入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建设,推动15个闽东北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55.8亿元。科学推进《福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及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产业融合提升。培育了烤鳗加工区、龙田对虾加工区、沙埔藻类加工区、镜洋禽蛋加工区、元洪食品园等加工园区,水产、畜牧、蔬菜、水果、食用菌等特色产业的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350亿元以上。今年以来,新增农产品产后初加工生产线3条,水产品加工生产线5条,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个,省级最美休闲乡村1个,福州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3家,福州市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1个。不断提升村庄宜居水平,推动农村改厕质量、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农房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品质提升等7类,31项工作实施。今年以来,完成28座农村公厕、35公里污水管网、627座垃圾分类屋、3500亩“村植千树”建设。接续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推进新建高山水厂、福清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管网工程(东瀚镇段)和东瀚镇村级供水工程等总投资2.6亿元的项目建设。
不断提升新型城镇化品质。推动2021年重点项目征迁,完成龙东20个片区征迁,涉及拆迁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不断拉伸完善城市道路及市政配套管网框架。开展清展路、龙江南路D段、四大门户道路提升改造等建设,加快打通城市脉络。全年新建改造市政道路10.9公里;新建改造城区污水管网19公里、市政供水管网27公里,城市功能配套进一步完善。逐步疏解停车难问题,2021年完成新建停车泊位826个。启动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历史建筑保护,持续推进利桥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持续拓展城市园林绿化空间,全年新增绿地面积45公顷。建成各类公园24个;完成环城路等24条道路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
(五)有力有序推进绿色发展
全面推进龙江流域整治。围绕实施污染源治理、水质提升、生态修复、防洪排涝、生态补水、智慧水利等措施,今年共推动龙江中下游(南门闸至滨海大通道)综合治理等75个总投资43.8亿元的项目建设。重点推动雨污管网“卷地毯”整治、河道“清排口”整治、东门河水系整治工程、大北溪流域综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斩乱去污”攻坚行动等工作。目前,已摸排雨污管网排水户1077个,发现市政管网病害点714处、混接点382处。对147个入河排口进行全面整治以及网格化巡查管护,12月底前将分类完成入河排口清理整治工作。持续“斩乱去污”攻坚行动,摸排位于河道200米范围内生产经营及服务类企业、场所814家,上报整治“散乱污”企业、场所54家。
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全面完成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生态绿色理念深入人心。持续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1天,优良率达99.0%,其中江阴港城经济区空气优良率达99.7%;2021年1至10月,龙江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为66.7%;9条省考小流域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市(县)级及乡镇级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持续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推动全市绿色环保,节能减排成效显著,能源供给结构持续优化。福耀集团等12家企业列入国家级绿色工厂,3家企业列入国家级绿色供应链,21款产品列入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获评全国首个“碳中和”园区,福清核电6号机组、海坛海峡风电场46台风机全部并网发电。
(六)民生福祉不断增进
始终将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组建三级流调队伍共2142人,成立30支共2796人的应急采样队伍。扩容提升城市核酸检测基地,日最大检测能力达到6万管/天,确保在1天内完成我市常住人口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提档升级。投入3.3亿元建设福清市医院二期、市疾控中心新建项目等36个卫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79元/人,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投入5.3亿元建设福清一中观溪校区、德旺中学教学楼等30个校园项目,已改造校舍面积16.7万平方米,新增学位9300多个;投入2750万元改造优化全市50%的完小园、薄弱园办学条件;新成立崇文小学教育集团,推进福清一中和书生实验学校等3对公民办学校结成合作联盟校。统筹布局多元养老需求。持续推进推进农村区域养老中心建设、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结构整体优化提升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政府租赁住房项目4个,建筑面积32.88万平方米。
居民收入稳步提高。持续带动就业创业,组织企业参加3场线下招聘会,提供5900个岗位。推动412家单位进行网上招聘,提供就业岗位10845个。2021年城镇新增就业7472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5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27%以内。居民收入稳步提高,预计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14元,比增10.0%。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9301元,比增1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4199元,比增9.0%。
总体上看,2021年我市抗住了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压力,主要指标稳步提升,在福州市名列前茅,取得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我市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主要是:创新引领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民生短板需要进一步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和双碳目标任重道远。这些困难和问题,应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及主要任务
2022年是我们党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一年,我们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推动福清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港湾城市更上新台阶。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0%。在产业方面,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3.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5%;建筑业增加值增长6.0%;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5.3%。在财政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长7.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0%;在投资和需求方面,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期增长15.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3.0%,出口总值增长8.0%;在民生方面,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0%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在节能减排方面,完成福州市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任务。
为完成预期目标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建议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强化创新驱动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做大做强科技实力。持续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提高科技创新主体总量规模,做好高新技术后备企业、R&D研发经费支出企业摸底调查,力争2022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15%以上。创新运行机制,鼓励企业培育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深化“双创”平台培育,增强科技创新创造平台支撑。继续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引导企业多方协作应用转化科技成果。紧密对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深入实施“融聚英才”计划,切实打造创新人才集聚高地。
推动现代农业稳步发展。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相互融合和全产业链开发,力争培育福州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持续推进2.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推进东瀚海亮等7座渔港建设,配套打造渔港经济区,推动2家远洋渔业企业入驻我市。
加强工业强链补链。实行产业链链长制,加强我市在新型显示、化工新材料、食品加工等8条重点产业链上的协同创新,扶优培强链主企业,切实推动产业链重点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强化产业链招商,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协作,畅通产业链循环。深化园区标准化建设,瞄准当前和未来园区建设的难点痛点,针对性谋划一批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持续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推动5G、人工智能等新基建建设,支持龙头企业打造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推动100家以上企业上云上平台。
优化提升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围绕港航物流、电子商务、总部经济等行业为重点,加快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产业体系。持续推进制造企业主辅分离,商贸服务业“小升规”年专项行动。力争全年实现10-15家制造企业主辅分离,培育限上规上商贸服务业企业100家。持续推动数字产业发展,加快联东U谷、互联网产业园二期建设。构建大物流体系,推动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建设区域物流集散中心。加快金融服务产业发展,加大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引进支持力度,丰富现有金融生态圈。全力推动福清全域旅游发展,打造以龙江为主轴,石竹山为核心的旅游产品。推动旅游与三次产业融合发展,补齐旅游业转型发展短板。2022年争创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市、区),提升后溪旅游区、永鸿文化旅游城创4A级景区,加快东龙湾温泉花蛤小镇等5个总投资6亿元的旅游项目建设。
(二)积极挖掘有效需求
增强消费带动作用。持续推进“全闽乐购”促消费活动,鼓励支持大型商超、综合体针对消费需求特点,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结合春节、端午、中秋、国庆传统节日和年中庆、周年庆等时机,开展主题新颖,以线上促消费活动为主,以线下促消费活动为辅的促消费活动,带动节日消费市场升温,促进三产和社零经济指标持续向好态势发展。
拓展有效投资空间。深化“抓项目促提升”,突出产业项目,推动重点产业招商项目落地、尽快动工建设、项目竣工提速。持续增强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支撑带动作用。2022年持续推进三级重点项目建设,其中省级重点项目40个,年度计划投资129.0亿元;福州市级重点项目213个,年度计划投资617.0亿元;福清市级重点项目243个,年度计划投资696.7亿元。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构建线索生成、梯次推进的“一个漏斗”全闭环招商工作机制。结合福清实际绘制产业链招商地图,全面提升招商的针对性和成功率。在产业项目招商方面,全力推进友谊集团光学膜(oca)项目、互联网产业园二期项目等35项、总投资237.9亿元的已入库项目升级转化,持续对接中石油LNG接收站、宝牛原油地下水封洞库项目等37个、总投资1756.9亿元的重点在谈项目尽快备案落地;积极跟踪华侨城文旅综合项目、恒美光电电解质提纯项目等34项、总投资738.95亿元的意向线索项目,促其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深入实施重大发展战略
不断融入强省会发展战略。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在积极主动融入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和省会城市都市圈大格局中谋划拓展福清发展空间。融入省会“306090”交通圈,加快福厦客专线建设,深挖江阴疏港铁路支线潜力,南接向莆铁路,完善港铁联运体系;统筹推进沈海高速二期扩容、江涵大桥、228国道、324国道、104国道等内外交通建设。推动福州轨道交通向福清布局,着力谋划城际轨道S1线项目。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科学谋划国土空间布局,加快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推动2022年全市45个成片开发项目建设。
深化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以“乡村产业培育”为工作切入点,巩固系列重点工作成果,实施“五大提升”行动,协同推进农村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基本实现乡村振兴初级版全覆盖的基础上,扩大乡村振兴中、高级版示范村覆盖面,力争培育10个中、高级版示范村。围绕“串点、连线、成片、拓面”思路,计划投资3754万元,重点拓展提升2条乡村振兴精品线路,涉及7个乡镇9个村庄的50个项目。
聚焦新城开发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加快推动东部新城控规编制,明确新城目标定位,谋划新城规划建设,形成产城融合重要区域。加快推动企业职工配套生活区等项目建设。聚力将东部新城打造成为集金融港、信息港、生态港、文化港等于一体的人产城高度融合的现代化国际化港口城市新区。以推动“人、产、城”和谐发展为目标,着力培育新型服务业集聚区。
(四)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
拓展集成改革新成果。深化落实全省县域集成改革试点工作,无缝承接省、福州市下放权力事项,持续推进市县同权、经济发达镇体制优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等重点改革事项,着力打造县域集成改革示范区。深化“五盘并转”工作体系,聚焦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重难点问题,促进区镇规划、招商引资、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有机融合,形成县域集成改革的“福清模式”。
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中介服务环节、专家评审环节等纳入系统监管,逐步将主流程时限缩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深化“政务服务进园区”。加强“三级代办、两级协调”服务机制,深化“园区吹哨、部门报到”服务模式,推广“园区的事情园内办”。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水平。深入推进全流程网办和邮政速递服务,进一步提升“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完善移动端事项申报,实现申请人无需预约、无需排队、无需到人工窗口办理,随时随地办理业务,同时推出智能化审批,最大程度提升审批效率。
搭建对外开放新高地。深度融入海丝核心区、“海上福州”等建设大局,挖掘用好园区、港口、侨台等资源优势,完善提升各类开放性平台。深入推进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福清区块建设,深化落实政策和制度创新,探索更多全国首创、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加快拓展港口跨境电商、整车进口、粮食仓储等新业务。全面推进江阴港城建设,重点完善江阴港区码头泊位、5G智慧港口等临港配套,加速实施万华化学等重大产业项目,扎实抓好江阴小城市建设,着力打造临港开放开发示范区。稳步推进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扎实抓好产业合作示范区设立工作,全力推动印尼海洋渔业中心等项目落地。
(五)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绿色低碳的交通网络、能源体系、建筑体系和工业体系,构建绿色生产生活体系。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深化工业园区智能化、清洁化改造。探索建设“零碳园区”,加快推动核能综合利用产业谋划。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壮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持续推动分布式光伏、充电桩建设,推广新能源绿色出行。
完善环境污染防治网络。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生态治理,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管控体系,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四大工程”。健全落实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机制,力促空气质量在省、福州市排名持续提升。深入推进龙江流域和全市农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快推动重点园区、重点区域水环境整治提升,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扎实抓好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
(六)持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拓宽就业增收渠道。完善新常态下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深入实施“和谐同行”三年行动,完善并落实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深化“四大群体增收计划”,拓宽“五类增收渠道”,逐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扎实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化均衡化发展,2022年持续建设40个教育补短板项目。实施“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带动工程,推广集团化办学等模式,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周边镇村延伸。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稳步推进义务教育提质扩容,提升义务教育整体办学质量。。
强化健康福清建设。持续优化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城乡均衡布局,加快推动福清医院二期等25个总投资32.1亿元的医疗补短板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积极开展二级及以上医院等级创建提升工作,争取推动三甲医院从无到有突破,稳步推进县域医疗分中心建设。慎终如始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健全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等举措,持续做好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科学消杀、生产供应保障等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各位代表,新一年的奋斗目标已经明确,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赶超,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中走前头、当先锋,以优异成绩迎接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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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济指标 |
单位 |
2021年计划 |
2021年预计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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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
比增% |
总量 |
比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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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1385.5 |
9.1 |
1410 |
10.0 |
|||
(一)第一产业增加值 |
亿元 |
107.7 |
3.5 |
114.95 |
4.5 |
|||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 |
9.0 |
- |
10 |
|||
(三)建筑业增加值 |
亿元 |
144.8 |
7.4 |
153.0 |
9.5 |
|||
(四)第三产业增加值 |
亿元 |
538.1 |
10.0 |
560 |
11.5 |
|||
(五)三次产业结构比重 |
% |
7.8:53.2:39.0 |
8.2:52.1:39.7 |
|||||
二、节能减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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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氧化硫排放量 |
吨 |
完成福州市 下达任务 |
完成福州市 下达任务 |
|||||
(二)化学需氧量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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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氨氮排放量 |
吨 |
|||||||
(二)氮氧化物排放量 |
吨 |
|||||||
三、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控制在福州市 下达指标内 |
控制在福州市 下达指标内 |
|||||
四、农业总产值 |
亿元 |
197.0 |
3.5 |
210.7 |
4.0 |
|||
五、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
亿元 |
2278.0 |
9.0 |
2500 |
18.0 |
|||
六、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
亿元 |
- |
12.0 |
- |
18.0 |
|||
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
亿元 |
167.7 |
8.0 |
170.4 |
9.8 |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亿元 |
102.2 |
12.0 |
102.2 |
12.0 |
|||
八、出口总值(海关口径) |
亿元 |
544.7 |
20 |
548.5 |
20.8 |
|||
九、实际利用外资额 |
万元 |
87550 |
3.0 |
118804 |
38.7 |
|||
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345.7 |
9.5 |
381.7 |
20.0 |
|||
十一、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39469 |
8.5 |
40014 |
10.0 |
|||
(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28667 |
8.6 |
29301 |
11.0 |
|||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53951 |
8.5 |
54199 |
9.0 |
|||
十二、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3.9%以内 |
|
3.27%以内 |
||||
|
福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2022年计划安排(草案) |
||||||
主要经济指标 |
单位 |
2021年预计完成 |
2022年计划安排 |
|||
总量 |
比增% |
总量 |
比增% |
|||
一、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1410 |
10.0 |
1530.0 |
10.0 |
|
(一)第一产业增加值 |
亿元 |
114.95 |
4.5 |
119.0 |
3.5 |
|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 |
10 |
- |
9.5 |
|
(三)建筑业增加值 |
亿元 |
153.0 |
9.5 |
159.0 |
6.0 |
|
(四)第三产业增加值 |
亿元 |
560 |
11.5 |
642.6 |
15.3 |
|
(五)三次产业结构比重 |
% |
8.2:52.1:39.7 |
7.7:50.3:42.0 |
|||
二、节能减排 |
|
|
|
|
||
(一)二氧化硫排放量 |
吨 |
完成福州市 下达任务 |
完成福州市 下达任务 |
|||
(二)化学需氧量 |
吨 |
|||||
(三)氨氮排放量 |
吨 |
|||||
(二)氮氧化物排放量 |
吨 |
|||||
三、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控制在福州市 下达指标内 |
控制在福州市 下达指标内 |
|||
四、农业总产值 |
亿元 |
210.7 |
4.0 |
218.1 |
3.5 |
|
五、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
亿元 |
2500 |
18.0 |
3125 |
25.0 |
|
六、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
亿元 |
- |
18.0 |
- |
10.0 |
|
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
亿元 |
170.4 |
9.8 |
182.3 |
7.0 |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亿元 |
102.2 |
12.0 |
112.4 |
10.0 |
|
八、出口总值(海关口径) |
亿元 |
548.5 |
20.8 |
592.4 |
8.0 |
|
九、实际利用外资额 |
万元 |
118804 |
38.7 |
122368 |
3.0 |
|
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381.7 |
20.0 |
439.0 |
15.0 |
|
十一、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40014 |
10.0 |
43615 |
9.0 |
|
(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29301 |
11.0 |
32084 |
9.5 |
|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54199 |
9.0 |
58806 |
8.5 |
|
十二、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3.27%以内 |
5.0%以内 |
|||
注:2022年指标总量为现行价,2022年计划指标不考虑价格因素影响,比增按可比价格计算,实际利用外资按验资口径统计,2022年计划数以增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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