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管委会(筹):
你委榕蓝管(筹)〔2022〕51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委上报的《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具体批复如下:
一、《控规》规划范围北至江华大道,西至蓝色大道,南、东至滨海大通道,规划总用地面积679.23公顷。
二、原则同意《控规》确定的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规划区打造为:产业发展新引擎、绿色园区新样板、节约高效新典范。总体形成“一带四轴三基地”的空间结构。其中,“一带”:指沿海岸线的滨海景观防护带。“四轴”:指沿江华大道的产业联动发展轴和沿蓝色大道、闽台大道、滨海大通道的区域协同发展轴;“三基地”:指科技创新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业基地、铝精深加工与电子功能性材料基地。
三、原则同意道路交通系统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规划内容。
四、《控规》是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一期规划范围内城镇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控规》的要求。《控规》确定的“五线”“三大设施”作为重点强制性内容,应优先保障并确保落实;必须严格按照《控规》控制指标和附加图则控制要素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落到实处。
《控规》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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