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
你委榕江综〔2023〕18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委上报的《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中部片区兴林路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具体批复如下:
一、《控规》规划范围东至江阴大道,西至新江公路,南至新福兴路,北至何厝村东北部。
二、原则同意《控规》确定的功能定位、布局结构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等规划内容。明确了规划区作为依托江阴港城临港产业基础,发展港区相关配套服务产业的工业示范区。
三、《控规》是江阴港城经济区中部片区兴林路周边地块规划范围内城镇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控规》的要求。《控规》确定的“五线”“三大设施”作为重点强制性内容,应优先保障并确保落实;必须严格按照《控规》控制指标和附加图则控制要素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落到实处。
《控规》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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