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
你委榕江综〔2023〕88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委上报的《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北部居住区350181-55-A-0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控规》规划范围西至华侨中路,东至赤港河,南至湖滨大道,北至华侨路。
二、原则同意《控规》确定的用地布局及市政基础设施等规划内容。
三、《控规》是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北部居住区规划范围内城镇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控规》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控规》控制指标和附加图则控制要素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落到实处。
《控规》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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