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融自然综〔2023〕1702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清市350181-11-A-08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控规》规划地块位于福清市中心城区,处于万安大道以东、洪智路以南。
二、原则同意《控规》确定的功能定位、总体布局等规划内容。明确福清市350181-11-A-08等地块主要用地功能为水工设施用地。
三、《控规》是福清市350181-11-A-08等地块规划范围内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控规》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控规》控制指标、强制性内容等要素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落到实处。
四、《控规》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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