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350181-07-A、B、C、D、E、F、G、08-H基本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时间:2024-02-07 17:47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融自然综〔2024〕151号文收悉。经研究,原则同《福清350181-07-A、B、C、D、E、F、G,08-H基本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控规》)。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控规》规划范围北至清繁大道,南到清荣大道,东至玉屏山东侧,西至虎溪。 

  二、原则同意《控规》确定的功能定位、总体布局等规划内容。将规划区打造为以居住为核心,集公共服务、产业发展于一体,山水城相融、景观特色凸显,宜居宜业的居住示范区,形成“一核、一轴、三带、四组团”的规划结构。“一核”指规划区综合服务核心;“一轴”指沿福腾路南北向发展轴;“三带”指沿大北溪、虎溪休闲带以及沿东张水渠景观带;“四组团”指综合服务组团、北部居住组团、南部居住组团和产业发展组团。 

  三、《控规》是福清350181-07-A、B、C、D、E、F、G,08-H基本单元规划范围内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控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控规》控制指标、强制性内容等要素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落到实处。 

  四、《控规》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日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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