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东阁华侨农场:
你单位融阁侨场〔2024〕36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福清东阁华侨农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划》规划范围北至东阁农场农田,南至四区、五区生活区,东至生活七区,西至县道178。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等规划内容。明确了规划区为以生态宜居、文化体验和旅游服务等功能为主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三、《规划》是东阁华侨农场片区内部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控制指标、强制性内容等要素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落到实处,同时应按程序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予以最终落实。
《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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