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时间:2024-08-02 16:14

东瀚镇人民政府: 

  你镇瀚政〔2024〕134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福清市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控规(修编)》)。具体批复如下: 

  一、《控规(修编)》规划范围位于龙高半岛南侧沿海地带,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海岸线、西至现状林地、南至规划海岸线、北至现状林地。 

  二、原则同意《控规(修编)》确定的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充分发挥地理区位优势,提升对外交通联系,合理规划用地布局,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推动福清市国家级海洋牧场主体功能区建设。 

  三、原则同意道路交通系统规划、竖向系统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规划内容。 

  四、《控规(修编)》是福清市东瀚镇350181-DH-H单元范围内城镇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控规(修编)》的要求。《控规(修编)》确定的“五线”“三大设施”作为重点强制性内容,应优先保障并确保落实;必须严格按照《控规(修编)》控制指标和附加图则等控制要素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落到实处,同时应按程序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予以最终落实。 

  《控规(修编)》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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