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头镇人民政府:
你镇港政综〔2025〕2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福清市港头镇中央公园片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控规》规划地块位于福清市港头镇镇区中心,位于178县道右侧,大部分范围紧邻向高路和104国道,部分地块位于港头路南侧。
二、原则同意《控规》确定的功能定位、总体布局、规划总容量等规划内容,明确了规划地块主体功能以城镇住宅用地为主,商业用地、教育用地、公园绿地为辅。
三、《控规》是港头镇中央公园片区地块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控规》的要求,严格按照《控规》控制指标、强制性内容等要素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落实到实处。
《控规》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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