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融自然综〔2025〕645号文悉。经研究,同意《福清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龙江北岸局部地段动态维护》(以下简称《动态维护》)。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动态维护》规划范围位于福清市老城区350181-08-F基本单元,北邻利桥古街、南邻龙江、西邻南门桥、东至龙首桥。
二、原则同意《动态维护》确定调整方案,将规划的08-F4(公园绿地)调整划分为08-F4-1(公园绿地)、08-F4-2(河流水面),08-F5(水域)调整划分为08-F5-1(公园绿地)、 08-F5-2(河流水面)、08-F5-3(水工设施用地),08-F247(宗教用地)结合实际建设范围调整用地边界;调整后对塑造龙江沿线滨江景观、打造老城区综合服务与公共活动起到积极导向作用。
三、你局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有序推进规划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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