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7-04-21 13:43

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福州自贸片区保税港区办事处,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国营农林场、水库、垦区,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清市“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十七届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3日

 

  福清市“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福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跨越赶超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文化强市的攻坚阶段。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文化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文化建设质量,根据《福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福建省、福州市《“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福清文化持续发展,基本完成了阶段性任务,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我市先后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闽剧)之乡”,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先进县”。开辟了中国音乐家协会侨乡音乐创作基地、中国音乐家协会合唱联盟福清培训基地,中音协合唱联盟福清培训基地被省委宣传部授予“福建省特色文艺基地”。市文体局获评“福建省农家书屋建设先进单位”和“第一届全国青运会筹备工作先进单位”,市文化馆被中宣部评为第六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并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馆;市少体校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新厝镇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伡鼓)之乡”。

  (一)基层基础配套不断完善。全市文化项目重点工程进展顺利,市体育馆和文化艺术中心、新图书馆先后建成并投入使用,侨乡博物馆完成主体建设。基层文化设施进一步配套,镇街综合文化站按照第三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东部)标准进行改造提升,目前全市有国家一级标准站3个(三山、沙浦、新厝),二级站3个(高山、港头、海口),三级站2个(镜洋、城头);深化“农家书屋”工程,全面实现“一村一农家书屋”目标,并重点筛选82家农家书屋进行规范提升;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投入440多万完成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点建设,初步构建了市、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二)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开展。依托中国音乐家协会侨乡音乐创作基地和中国音协合唱联盟福清培训基地,每年举办辐射全省、全国的培训和赛事活动,先后邀请世界著名合唱指挥家维尔特、帕德等大师来融举办合唱指挥大师培训班5次,承办中国音协合唱联盟全国理事代表会议和第七届海峡两岸合唱节,有效锻造了合唱基地的品牌效应,扩大了福清城市影响力。持续推进以“文化惠民乐万家”为主题的“主题文艺下乡巡演”、“优秀戏剧展演”、“高雅艺术走进大众”三大系列活动,全市每年组织较大型文化活动达百余场次,对促进基层文化繁荣、推动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积极扶持民间文艺团队,引导社会力量组建了侨乡合唱团、侨乡艺术团、侨乡民乐队等一批群众文艺骨干队伍,推动民间力量成立黄檗文化促进会、立达孔学会、南少林文化促进会等组织,进一步彰显了地方文化品牌的影响力。深入开展“一镇(街)一品牌、一村(社区)一项目”活动,大多数镇街都培育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活动品牌。

  (三)文艺创作生产亮点频现。注重深挖福清文化资源,出版编印《非遗福清》、《史迹福清》、《山水福清》、《人杰福清》、《美味福清》等一批本土文化读物。侨乡合唱团获第四届和第七届海峡两岸合唱节金奖、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铜奖。小儿舞蹈《鸟仔》被选送参加第八届“小荷风采”全国少儿舞蹈大赛,获得银奖。闽剧《百蝶香柴扇》获福建省第25届戏剧会演,获得剧目奖、导演奖、音乐设计奖、灯光设计奖和演员奖、优秀演员奖;闽剧《一拂先生》获得福建省第26届会演剧本征文一等奖;参加福州市“金源杯”闽剧折子戏大奖赛获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2名和优秀奖5名。少儿舞蹈《小板凳》获亚洲国际青少年艺术节金奖。长笛独奏《萨哈丽最听毛主席的话》和蒙古舞《天边》分获第十一届福建省音乐舞蹈节福州赛区群文类声乐组和舞蹈组三等奖。组团参加福建省体育舞蹈锦标赛获第一名2个、第二名5个,市文化馆获优秀组织奖。

  (四)文化遗产保护富有成效。持续推进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制定出台《福清市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意见》,颁布《福清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名录》,建立“属地管理、清单保护”机制,完成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划定7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编制完成利桥古街更新整治规划,修缮龙江桥、东关寨、瑞岩山公园、灵石寺等一批文物,建立南少林文化展示馆,龙江桥升级为第七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公布县级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10处。组织专家对瑞云塔、黄阁重伦等重点文物的建筑结构稳定性进行检测。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举办每年一届民间民俗文化节,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走进市民,弘扬了优秀民间民俗文化。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系列活动,在8个学校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加强市级非遗项目升级提升,公布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达43项,佾舞等五项被列入福州市非遗保护目录,宗鹤拳传习所被授予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示范基地。

  (五)文化产业发展态势向好。制定出台《福清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积极推进文化产业建设。建立了利桥古街、东龙湾海水温泉旅游度假区、大化山旅游风景区、目屿岛景区、海口古镇、南少林文化、黄檗文化等一批文化产业项目库,并对重点项目启动了前期规划。服务重点文化企业,永鸿文化城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4.3亿元,一期项目进入外立面内部装修,二期主题游乐园进入设备安装。以东关寨修缮为核心的一都东关寨景区建设有序推进,已完成招投标。“印象东壁”正在进行前期工作。利桥古街在完成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了老城关重塑概念性规划,对利桥古街具体开发进行重塑定向。制定并落实文化产业发展措施,对4家文化产业示范企业进行认证。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11.66亿元,占全市GDP1.49%。

  (六)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有序。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坚持把工作的关键点放在抓监管、促规范上,不断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组织开展了网吧专项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专项治理“净网”行动、打击医疗类广告非法出版物等工作。五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020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场所16450家(次),查处违规场所749家(次),查缴非法音像制品59360张、非法出版物33271册(张)、淫秽色情出版物1211张(册),取缔无证文化经营单位135家。

  (七)对外文化交流持续拓展。先后举办了五届“石竹山梦文化节”,系统、全面地向世人展示了石竹山梦文化的独特内涵。组织黄檗文化交流访问团赴日本开展系列文化活动,推动中日民间友好交流,不断扩大黄檗文化影响力,努力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新的亮点。组织佾舞团分赴泰国、柬埔寨、澳门等地参加“中国·福建文化周”和第三届“澳门·福建文化节”,建立了我市与丝路沿线国家在经贸、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新的平台;加强与台湾对接,举办海峡两岸孔学佾舞研讨会,台湾中华至圣孔子协会会长孔垂长参加活动。每年举办海峡两岸宗鹤拳武术文化节,以传承武术文化为纽带,不断拓展交流内涵、提升交流效果,进一步扩大了宗鹤拳文化交流的辐射力和影响力。组团参加美国纽约“首届世界闽侨文化节”,以文化交流为纽带,推进文化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八)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推动文投公司建设,吸纳社会力量共同参加文化产业发展。积极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抓好“一报一台一网”传统媒体建设,成立侨乡报社新媒体部,办好“福清微报”;打造“壹福清”新媒体矩阵,主动融入福建日报《新福建》APP移动客户端“一县一端”试点建设,正式开通福清地方频道,实现“一次报道、多层次展现,多平台传播”,推动全媒体融合发展。市闽剧团改制工作有序推进,已完成10人离岗待退人员、40人离退休和遗属人员的各项费用发放工作,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剧团团部宿舍楼的财产交接。

  取得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福清文化改革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共文化建设投入力度还不够大,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完善,存在一定程度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人群差别,统筹协调发展能力有待增强;二是广受欢迎的精品力作还不多,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文化产业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够高,缺乏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还有较大差距;四是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文化艺术领域缺乏高水平专业人才,文化场馆人员配备不足;五是文化资源配置效率不够高,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文化发展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工作的新部署对推动文化繁荣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围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做出具有深远影响的战略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以及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期文化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阐述了文化发展的主题方向。我们要自觉把推动文化建设融入大格局中来谋划,用先进文化引领前进方向、凝聚奋斗力量、激发创造活力,为建设“大福清”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实施对文化体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新阶段。福清要顺应“文化+”发展趋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形成有利于创新创造的文化发展环境。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扩大文化开放,进一步释放改革发展红利,让市民有更多的发展获得感。

  (三)新的形势机遇对全面科学推进文化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五区叠加、一区毗邻”发展机遇来临,福清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努力建成文化强市的攻坚时期,文化对社会风尚的引领作用日益凸显,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将成为重要任务,要紧紧抓住历史机遇,加强整体对外文化形象的策划推广,全面提升福清的国际形象和美誉度。

  (四)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对文化产品供给提出了新要求。当前,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文化生产者需要更加关注消费者的情感、心理、个性需求,为不同收入阶层、教育文化背景、地域民族的人群提供差异化、定制化的消费产品和服务,实现有效供给。文化消费的发展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是双向互动的关系,居民文化消费水平的提高促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进行自觉调整,而文化产品供给侧的优化则能满足并进一步激发居民文化消费。

  (五)高新技术的发展对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提出了新要求。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技术环境已发生根本变化。数字文化服务以开放、共享、便捷的现代传播方式,更加自由、平等地体现了公民的文化权益。这就要求我们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培育、发展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新型文化业态,加快智慧文化建设,提供更加广泛、便捷、高效的文化服务。

  (六)新型城镇化发展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提出了新要求。新型城镇化是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中央提出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福清要按照“文化传承、彰显特色”的要求,推动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机构在服务内容和形式上进行调整,以适应服务对象从传统的以村落为主体向城市社区过渡;推动文化产业进一步适应人口高度集中的新形势,实现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

  三、“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主线,以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为目标,按照“融入福州、联动平潭、对接台湾、走向全国、接轨世界”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着力实施现代文化服务体系、文化精品创作生产、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产业提质增效、对外对台文化交流和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六大提升工程”,为建设富庶、文明、开放、和谐的“大福清”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文化条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核心环节,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推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2、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文化惠民和文化权益均等化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基层文化设施达标提升工程,精心打造“文化惠民乐万家”等系列工程,把文化发展的着力点放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上,实现文化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推进市民文化素养和城市文化品质的协调提升。

  3、坚持改革创新。主动适应“互联网+”“文化+”和“双创”的新趋势,坚持把文化创新作为文化发展的前进动力,积极破除文化发展的机制障碍,探索文化发展和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模式,促进文化发展创新,不断提高文化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4、坚持均衡发展。遵循文化发展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的要求,针对我市文化建设的薄弱环节,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摆实工作措施,不断突破难点、攻坚热点、形成亮点,力争关键环节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着力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促进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

  5、坚持突出特色。注重文化建设的个性化特色,深入挖掘福清作为“海滨邹鲁、文献名邦”的文化底蕴,继承、保护和弘扬福清优秀的历史文化,大力发展特色文化门类,合理配置资源,加强特色文化品牌培育,努力建设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相融合的福清文化。

  (三)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主要指标达到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东部)标准。到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各项指标基本完成,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配套便捷,城市文化软实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我市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两岸文化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市图书馆、博物馆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80%镇街综合文化站或文化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二级站评估标准,90%行政村实现“一室一场”,全市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广播综合覆盖率达到100%,建成“城区15分钟、农村3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基本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2、文化产业综合实力不断提升。着力优化文化产业布局、产品结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建成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发展水平和层次明显提升,到“十三五”末期,文化产业在GDP中的占比达到3.5%。

  3、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持续繁荣。建立政府激励文艺创作机制,引进一批文艺专业人才,培育一批本土文艺创作人才,打造一批展示时代风貌、体现地方特色的精品力作。  

  4、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全面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清单得到落实,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传承,每年推进一个主题或一批文化遗产修复保护,新培育3个以上有较大影响的文化遗产传习所(示范点)。 

  5、对外对台文化交流深入拓展。定期组织开展文化“走出去”活动,文化领域对外对台开放进一步扩大,合作交流的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福清文化品牌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常态化文化对外对台开放格局基本形成。

  四、“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着力在构建现代文化服务体系上抓提升。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加快构建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坚持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推进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福建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实施标准》(2015—2020年)。制定出台《福清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统筹区域间、城乡间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加快市侨乡博物馆布展步伐,推动侨乡博物馆尽快投入使用,提升文化设施服务功能和城市文化品位。继续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达标提升工程,推动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向基层、向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倾斜,使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改善。到2020年,市图书馆、博物馆建设力争达到国家二级馆或以上标准;80%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国家二级站评估标准,20%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要达到国家三级站评估标准;90%的行政村(社区)基本建有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并配套有群众性文化活动广场。继续实施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等文化惠民工程,全市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广播综合覆盖率达到100%、全市行政村有线电视联网达到90%以上。

表1“十三五”时期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1、编制规划。制定《福清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制定中心城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标准。2017年启动,2018年底完成。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文体局

2、公共文化重点设施建设。2017年启动市侨乡博物馆布展工作,2018年底完成。 

责任单位:市侨乡投资有限公司、市外侨办、市文体局、 

市委党史研究室 

3、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达标、提升工程。到2020年,(1)市图书馆、博物馆建设力争达到国家二级馆及以上标准。(2)全市80%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国家二级站评估标准,20%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要达到国家三级站评估标准。(3)全市90%的行政村(社区)实现一室一场,即有一个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基层综合文化室(服务中心),有一个群众性文化活动广场。其中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配置图书阅读(农家书屋)、数字阅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基层服务点)和培训活动功能,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各镇街 

4、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到2020年,全市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广播综合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有线电视联网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各镇街 

   2、搭建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平台。注重以“建文化、送文化、种文化”为载体,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先进文化进“三堂”(祠堂、礼堂、庙堂)等公益性文化活动。注重以主题文艺汇演为平台,加强艺术创作,有效开展不同季节的福清文化艺术季活动。坚持以“文化惠民”为主线,持续推进“主题文艺下乡巡演”、“优秀传统戏剧展演”、“高雅艺术走进大众”三大系列演出活动,为群众提供更多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食粮。坚持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深入挖掘整理地方传统节目的文化内涵,定期举办开展接地气、聚人气的传统文化活动。坚持以“我们的舞台”为依托,大力扶持侨乡艺术团、侨乡合唱团、侨乡街舞团、侨乡民乐团等骨干群众团体,推进广场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节庆文化以及少儿文化和老年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形态。

表2“十三五”时期重点公共文化活动服务项目

1、文化惠民活动拓展工程。(1)常态推进“主题文艺下乡巡演”、“优秀传统戏剧展演”、“高雅艺术走进大众”三大系列活动。(2)每个行政村(社区)每年举办5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组织8次以上有一定规模的文体活动。成立不少于3支业余文艺团队,每年举办5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组织8次以上有一定规模的文体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各镇街 

2、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按福州市要求的时间节点,启动“总分馆”制式。以市图书馆为中心馆,建立总分馆制,探索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模式。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相关镇街 

3、基层文化设施开放服务。镇街综合文化站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42个小时,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室(文化活动中心,含农家书屋)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20个小时,人均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7小时。到2020年,基层文化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同类城市先进水平。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各镇街 

4、基层公益电影演出活动。每年由市图书馆集中采购适用于农村的图书,配送至农家书屋;继续推进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电影。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各镇街

  3、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深化公益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共建共享,构建就近、便捷、配套的公共文化服务圈。构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和产品服务供给。探索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模式,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制定并定期发布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推动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建设,推动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基本配备数字文化设施,提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加大文化扶贫力度,重点保障好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

表3“十三五”时期创新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项目

1、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工程。(1)构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和产品服务供给。(2)探索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模式,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2017年底取得初步成效,再长期推动。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市财政局、市文联

2、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工程。(1)深化公益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共建共享。(2)建立福清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3)建立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文化馆和群众文化活动远程培训指导网络。2017年启动,常年坚持充实。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市财政局、各镇街

  (二)着力在繁荣文化精品创作生产上抓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积极对接落实“文化福州·艺术闽都”建设方案,建立健全文艺创作、生产、传播、激励机制,激发文艺创作生产活力,打造特色文化品牌。

  1、提升文化精品创作能力。立足福清,建立重点文艺题材项目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励创作体现时代风貌、体现福清特色,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支持影视制作机构拍摄以福清元素为题材的影视作品,鼓励创作适合互联网和手机传播的体现福清精神和福清传统文化的网络文艺作品,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的网络化、数字化。深入挖掘华侨文化、民俗文化、名人文化、方言文化、海洋文化等福清优秀传统文化,重点打造有代表性、示范性、引领性和保护性的福清文化名片。加强与国家、省级艺术团体合作,搭建高层面的文艺采风创作平台,推进各门类文艺创作步上新的水平。

  2、培育地域特色文化品牌。要建好平台,突出依托北师大(福清)写作基地平台,策划举办高层次的写作论坛、培训讲座、交流研讨等系列活动,不断培育福清乡土作者,塑造福清乡土文化特色,提升福清乡土文学的影响力。要用好载体,突出加强“中国音乐家协会侨乡音乐创作基地”和“中国音协合唱联盟福清培训基地”建设,常态主办或承办具有全国影响的大型赛事或文化活动,推动重大文艺活动项目落地福清;积极参与和承办海峡两岸合唱节,开辟海峡两岸音乐创作交流论坛,全力构建福清特色文艺创作品牌和音乐创作名片。要传好品牌,突出发挥“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的品牌效应,大力扶持和推进福清民间文艺创作和发展,特别要加强地方戏曲曲艺资源的挖掘、抢救和展示,组织“优秀戏剧展演”活动,推进地方戏曲曲艺惠民常态化;积极申创“中国书法之乡”,建造文艺创作交流中心,设立融籍文艺名家作品临展馆,培育地方文艺创作品牌。

  3、构建文艺创作激励和评价机制。构建扶持艺术创作生产长效机制,探索实行重点文艺作品创作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制度,不断提高精品创作生产的社会化、市场化、组织化程度。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通过实施项目补贴、定向资助和以奖代补等办法,推动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搭建高层面的文艺采风创作平台,加大优秀文艺作品宣传推介力度,打响福清文化品牌。坚持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作品最高标准,切实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评价统一起来,形成客观全面、公开公平公正的文化产品评价标准。

表4“十三五”时期重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1、提升文化创作能力。每年建立重点文艺题材项目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励创作体现时代风貌、体现福清特色的精品力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财政局

2、培育特色文艺品牌。积极申办文化艺术、民俗民间艺术展示活动等品牌性重点文化艺术活动,力争每年主办或承办具有全国影响的大型赛事或文化活动,推动重大文艺活动项目落地福清。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局、市文联

3、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制定地方戏曲保护发展规划,加强地方戏曲曲艺资源的挖掘、抢救和展示,定期组织“优秀戏剧展演”活动,促进地方戏曲曲艺惠民常态化。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市文联

4、文化精品汇聚展示基地。积极申创“中国书法之乡”,建造文艺创作交流中心,设立融籍文艺名家作品临展馆,培育地方文艺创作品牌。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联

5、影视、网络文艺精品工程。支持影视制作机构拍摄以福清元素为题材的影视作品,鼓励创作适合互联网和手机传播的体现福清精神和传统文化的网络文艺作品,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的网络化、数字化。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

  (三)着力在强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上抓提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传承历史文脉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以建构机制为保障,以对接“海丝”建设为导向,以深化文化遗产传承发展为核心,致力守护福清的历史文脉,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1、创新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坚持从全局着眼,按照保护、发展并重的思路,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进行深入规划,做到统筹谋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文物保护工作。要强力推进文物清单保护制度的落实,形成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市镇联动、部门齐抓的格局。要组建专家学者团队,聘请一批对福清文化遗产有一定研究的“土”“洋”结合专家、学者队伍,深挖文物资源内涵,打造不同导向和特色的开发主题,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开发水平。

  2、深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突出抓好“六个一批”工作,即要建立一批保护清单,建立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做到属地为主、分片管护,使保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提升一批文化遗产保护级别,每年组织专家筛选提升一批文保单位保护级别和“非遗”保护名录;修缮维护一批文化遗产,对全市文化遗产维修工作进行全盘谋划,每年选择一个主题或分步分批推进文化遗产修复保护工作;构建一批文化遗产展示平台,依托文保单位和重要遗址,构建地方文化展示场馆,说活文物历史故事;定期举办民间民俗文化节,建立“非遗”传承基地,实施文化遗产解读工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课程行动;整理出版一批文化遗产丛书,组织力量继续整理出版文化遗产丛书,让优秀文化遗产得到固化传承;加强一批红色文化保护传承,为主要制定实施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意见,推动红色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弘扬。

  3、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强化“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不断深化文化遗产的挖掘、传承和实用性转化工作,努力在“海丝”建设中彰显福清文化遗产厚重内涵和区域特色,提升福清文化遗产的贡献率。加大“海丝”文化资源价值挖掘,加强“海丝”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宣传展示,扶持以“海丝”文化为题材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整合利用“海丝”人文资源和文化史迹,推动“海丝”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实施“记得住乡愁”工程,扎实推进历史名街、名镇、名村和古民居的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突出推动利桥古街改造更新,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和“文态、形态、业态”相统一的理念,适时启动利桥古街的开发建设,彰显福清历史文化街区的丰厚内涵。推进黄檗文化传承和产业开发,尽快完成万福寺的修缮重建工作,抓好黄檗文化文物和史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持续开展黄檗文化对外交流活动,推动黄檗文化代表人物影视化工作,促进黄檗文化衍生品的开发与研究,加快黄檗文化产业化进程。抓好东关寨修缮维护,加强一都镇后溪漂流建设及周边景区开发建设,推进农家乐、休闲游发展。抓好灵石寺修缮维护,完善景区配套建设,开发休闲养生主题,提升景区建设水平。同时,抓紧推进南少林遗址保护工作,推进海口古镇保护开发,推进南岭食菜厝等一批传统村落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的历史文化名镇(村),不断提升我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的水平,更好服务文化福清建设。

表5“十三五”时期重点文化遗产保护发展项目

1、深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常态抓好“六个一批”工作,即建立一批保护清单和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提升一批文化遗产保护级别,修缮维护一批文化遗产,整理出版一批文化遗产丛书,加强一批红色文化保护传承。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市住建局、市文联、市委党史研究室

2、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开发。2017年要完成东关寨修缮维护,2018年要完成万福寺、灵石寺修建,推进南少林遗址保护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文体局、相关镇街

3、实施“记得住乡愁”工程。重点推进南岭食菜厝等一批传统村落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的历史文化名镇(村)。2017年启动食菜厝修缮,2020年取得初步成效。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文体局、相关镇街

  (四)着力在推动文化产业提质增效上抓提升。以文化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化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市场驱动,着力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市场主体,构建彰显区域特色的现代文化产业发展体系。

  1、优化文化产业区域布局。围绕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充分利用福清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优势,着力构筑东部滨海休闲度假带、西部文化遗产观光带和中部龙江沿岸文化创意消费带,努力把福清培育成福州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增长点、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和“海丝”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基地。

  东部滨海休闲度假带:依托海口古镇、龙田东壁岛、三山东龙湾、沙浦目屿岛、东瀚万安古城等沿海资源和文化资源,突出发展各自特色的文化体育旅游产业,构建主题不同、产业互补的发展格局,形成南北并联、文旅融合、观光度假协动的滨海休闲度假带,重点加快永鸿文化城、“东壁印象”影视城,启动东龙湾温泉资源和海口古镇规划建设,初步形成滨海休闲度假带雏形。

  西部文化遗产观光带:要推进黄檗文化传承,突出加快万福寺修缮重建,盘活黄檗文化资源,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提升黄檗文化品牌影响力。推进南少林开发,突出以武术文化内涵传承开发为核心,构建集传统文化传承、武术文化交流、医药健身和观光旅游于一体的文化旅游区。推进石竹山建设,突出以“中华梦乡”为核心品牌,融合灵石国家级森林公园,理顺景区管理机制,持续打造“环石竹湖”文化遗产观光区。推进一都片区发展,突出以东关寨修缮为龙头,深入推进漂流、温泉、农家乐、健身游的开发,加快“东南逸都”建设步伐,使西部成为福清文化旅游的重要腹地。

  中部龙江沿岸文化消费带:探索多种运营模式,推动更多社会力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深入挖掘新石器时代遗址、宋窑遗址和唐陂、明塔、元桥等一系列文化资源,创新文化消费经营模式,着力培育一批高品位、有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扶持开发具有福清特色新型文化消费服务平台,打造系列不同主题的文化消费区块,形成以市区为主体,龙江流域为依托,“一河串珠、文商并动”的文化创意消费产业带。重点推动利桥古街更新提升进入实质性运作和祥兴汇东文创园的建设,培育和扩大文化消费。

  2、加强重点文化业态建设。立足福清文化产业发展现状,筛选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的文化产业项目,逐步形成布局科学、业态合理的产业发展态势。

  大力打造文化旅游业。注重立足福清生态资源优势和人文独特内涵,不断在资源开发上求整合、在内涵建设上求深化、在配套设施上求完善,做好做活“游山玩水”的文章,致力打造山海相辅、动静相宜、历史文化和自然环境相融合的文化旅游业态,重点打造“中华梦乡”“印象东壁”以及海口古镇、利桥古街、黄檗文化园、“东南逸都”等项目。提升文化旅游服务品质,发展文化旅游定制服务,创新文化旅游营销模式,塑造“清新三福”之地旅游新形象。

  要积极培育现代传媒业。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并重,探索官方传媒与社会力量协作机制,实施以“打造有影响力的品牌栏目、有影响力的频道频率、有影响力的主持人”为核心的三有工程,打造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报刊品牌栏目、广播电视品牌频道和精品节目。依托侨乡文化资源,努力打造一批以福清历史名人、侨乡风情和华侨创业历程等为基本创作元素的影视精品力作,并开发、生产、经营相关衍生产品,拉动形成产业链。以数字内容产品开发为核心,大力发展报业移动客户端、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新兴业态,构建和完善从节目制作、网络服务、网络传输到衍生产品开发的产业链条。

  要稳妥推进文化创意业。重点发展数字创意,依托互联网协会,突出培育动漫原创制作、网络游戏、软件生产和衍生产品开发;加快引进和发展有发展潜力和发展优势的动漫企业,提升动漫网游产业发展水平。发展策划创意,突出依托区位和产业优势,结合众创力量,适度鼓励利用各类园区、“三旧”场地、闲置楼宇等资源条件,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文创空间,推进具有创造性的生活消费创意。发展设计创意,突出围绕玻璃、显示器、包装、模具等重点工业行业,开辟独立设计区块,注重时尚化特色,加强产品外观和功能设计,培育设计创意业,提升工业产品创意内涵和附加值。

  要积极开发演艺培训业。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积极扶持具有福清特色的文艺作品和影视作品,推动影视基地(园区)建设,尽快构建以文艺精品力作为龙头、影视基地为平台,政府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影视演艺产业发展格局。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提升力度,推动民间传统文化民俗艺术传承、创新和产业化。积极举办辐射区域大、影响力度大的赛事活动,推动重大文化活动或项目落地福清。重点扶持一批从事演艺产业的本土企业,形成辐射周边、带动全市的多元发展格局。整合艺术培训资源,引导艺术培训业向正规化、集约化发展,打造艺术培训品牌机构,提升艺术培训业的社会影响力和综合效益。

  要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业。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模式,组织实施大健康产业计划,加强与专业部门联动,承接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努力培育衍生以赛事为龙头、配套消费为主体的赛事产业链条。依托东部滨海、西部多山的资源,积极发展水上运动、山地体育、康体休闲、体育旅游等多元业态,重点培育体育特色基地和特色小镇,打造体育服务综合体,做大做强体育产业。

表6“十三五”时期重点文化产业发展项目

1、加快东部滨海休闲度假带建设,2017年底完成永鸿文化城建设,启动“东壁印象”影视城建设,适时推进东龙湾温泉资源开发建设、海口古镇规划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市旅游局、市规划局、相关镇街

2、加快西部文化遗产观光带建设,重点加快一都片区发展;理顺石竹山管理体制,提升石竹山景区建设水平;完成黄檗寺、灵石寺修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相关镇街

3、加快中部龙江沿岸文化创意消费带建设,适时启动祥兴汇东等一批文创园的建设,推进利桥古街更新重塑。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文体局、相关镇街

4、打造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报刊品牌栏目、广播电视品牌频道和精品节目。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福清侨乡报

 5、依托区位和产业优势,结合众创力量,适度鼓励利用各类园区、“三旧”场地、闲置楼宇等资源条件,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文创空间,推进具有创造性的生活消费创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局

6、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积极扶持具有福清特色的文艺作品和影视作品,推动影视基地(园区)建设,尽快构建以文艺精品力作为龙头、影视基地为平台,政府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影视演艺产业发展格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

  3、健全文化市场体系。探索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构建多层次文化消费市场,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提高文化消费水平。着力发展电子商务、物联网、文化物流、品牌授权、文化定制等文化新业态,大力培育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要素,加强文化消费市场建设,引导文化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拓展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建立健全文化市场长效管理和市场准入退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构建诚信有序的文化市场竞争环境。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和市场监管机制,加大扫黄打非力度,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

  (五)着力在增进对外对台文化交流上抓提升。充分发挥福清对接台湾的区位优势和著名侨乡优势,深化对台文化交流,积极参与国际文化交流,在交流与合作中扩大福清文化影响,在交流中实现福清文化进一步繁荣发展。

  1、拓展对外文化传播能力。建立对外文化传播机制,积极探索市属媒体与中央、省属、境外新闻媒体合作新方式,通过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海外版、海外华侨在国外开办的媒体等,创新话语表达方式,讲好福清故事,加大福清文化的海外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高福清文化在海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发挥融籍乡亲遍布世界的优势,依托海外融籍华侨、华人社团和国内异地商会、同乡联谊会等平台,积极拓宽对外对台文化交流合作的领域和范围、广度和深度,持续开展对外文化交流系列活动,提升福清文化品牌价值。

  2、打造对外对台文化交流品牌。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大力推进福清文化对外对台交流品牌建设,突出以黄檗文化为龙头,深入开展黄檗文化对外文化交流,积极组织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论坛和文化盛会,掌握黄檗文化主导权和话语权。以石竹山梦文化为载体,推动海峡两岸民间信俗交流,支持台湾各界人士到福清开展文化旅游观光,密切两岸人员往来交流。深化融台两地宗鹤拳武术交流,开展好海峡两岸宗鹤拳文化交流大会和青少年武术文化交流活动,进一步打响南少林武术的影响力,提升我市对台宣传文化品牌价值内涵。推进孔学文化研究,定期举办海峡两岸儒学大讲堂,加强佾舞队建设,恢复传承“古八音雅乐”,开展周礼“佾舞”进校园活动,不断深化两岸孔学文化研究交流合作。

  3、深化对外对台文化产业合作。以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为平台,扩大对外台文化贸易和交流,积极吸纳海外和台湾有关文化创意机构、企业、人士参与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研究制定特殊优惠政策,吸引外商、台商和优秀创意人才来融投资文化创意产业,有效提升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水平。

表7“十三五”时期对外对台文化深化交流项目

1、深化主流报刊媒体融合。探索市属媒体与中央、省属、境外新闻媒体合作新方式,通过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海外版、海外华侨在国外开办的媒体等,讲好福清故事。依托海外融籍华侨、华人社团和国内异地商会、同乡联谊会等平台,积极拓宽对外对台文化交流合作的领域和范围、广度和深度。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侨乡报社

2、深化对外对台文化交流。常态开展黄檗文化对外文化交流,掌握黄檗文化主导权和话语权;举办石竹山梦文化节,推动海峡两岸民间信俗交流;开展好海峡两岸宗鹤拳文化交流大会和青少年武术文化交流活动,推进孔学文化研究。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民宗局、市文体局

市旅游局

  (六)着力在夯实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上抓提升。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构建吸引文化人才的平台,建设整体素质优良的文化人才队伍。

  1、稳步引进高端人才。发挥政府的调控和引导功能,制定文化人才引进政策,大力开拓人才引进和集聚渠道。加强同大学院校、科研机构和专业文化团体的战略合作,引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性的文化创意和文化市场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和团队。完善融籍文化名家库,建立市领导定期联系机制,积极推动融籍文化名家参与福清文化建设,推动我市文化发展水平的提升。

  2、大力培养本土人才。采取学院深造、外出培训、交流锻炼等多种方式,在不同领域不同门类造就一批专业优良的本土文化人才。加大原创性人才培养力度,对原创性作品、自主创意产品给予重点扶持。发挥文化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教育普及和交流合作,形成百花齐放、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注重培养文化人才的经营本领,鼓励支持文化人才创办文化企业、领办文化团体、发展专业团队;同时注重培养经营性人才的文化意识,鼓励支持经营性优秀人才进入文化行业,推动文化和不同领域人才的融合发展。

  3、持续夯实基层队伍。探索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模式,把文化志愿者和社会体育辅导员整合起来,选择一些热心文化工作的市民,在市一级组建文体核心辅导员队伍、在镇(街道)一级组建骨干辅导员队伍、在村(社区)一级组建志愿辅导员队伍,形成有效运作、有效服务的金字塔型服务梯队。加大培训力度,以基层文化干部专题培训班为平台,以基层文化干部、文艺骨干、村(社区)文化协管员、文化志愿者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各类业务能力培训、知识更新培训和行政能力培训,做好“组织、指导、展示、培训、服务”五大工作,提高基层文化队伍的知识素养和能力水平。

表8“十三五”时期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高端人才引进工程。常态加强同大学院校、科研机构和专业文化团体的战略合作,引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性的文化创意和文化市场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和团队。完善融籍文化名家库,推动融籍文化名家参与福清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文体局

2、本土人才培养工程。采取学院深造、外出培训、交流锻炼和邀请国内文化艺术名家指导等多种方式,在不同领域不同门类造就一批专业优良的本土文化人才。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文体局

3、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工程。以基层文化干部专题培训班为平台,以基层文化干部、文艺骨干、村(社区)文化协管员、文化志愿者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各类业务能力培训、知识更新培训和行政能力培训,做好“组织、指导、展示、培训、服务”五大工作。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各镇街

  4、不断优化激励机制。完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积极探索以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技术要素、管理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新模式。建立对突出贡献者、重大文化成果者授予荣誉及重奖制度,有效激发文化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文化人才工作的专项投入,使文化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

  五、强化文化改革发展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文化建设,立足全局,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和文化工作的主线,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完善政策保障,切实担负起领导和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职责,着力形成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强大合力。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文化对提升福清地位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切实把文化改革发展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评价区域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规范、政策指导、投资引导、市场监管等手段对文化产业进行检测评价。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推进《专项规划》顺利实施的强大合力。要结合各镇街各单位实际,精心设计载体和抓手,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把握节点,循序推进,确保《专项规划》有序实施。市政府督查室、效能办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完善绩效评估体系,细化分解各项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2、强化政策保障。加快制定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推进文化体制改制的配套政策措施,在财政税收、市场准入、金融信贷、土地使用、社会保障、人员安置等方面继续加大扶持力度。把社会力量办文化纳入文化发展的总体规划,积极探索通过引入风险投资等方式,吸引、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建立新型的文化投融资机制,推动文化投资市场化。制定和完善支持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经济政策,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公共文化实体,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稳定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

  3、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文化投入逐年增长机制,持续增加文化事业发展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建立和完善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以奖代补等多种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引导社会力量以民建公管、冠名权出让、结对共建等多种形式,投资兴办公益文化事业。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事业财政投入绩效评估机制,分类建立财政文化投入绩效考评体系,推行公共文化活动项目的立项、申报、评估以及公开招标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优化投入结构,推动常态运作,提高投入效率,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

  4、完善文化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企、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逐步实现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推动图书馆、文化馆组建理事会。培育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有计划地将公共文化服务事项向社会组织转移。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机制。推进市属媒体体制机制改革,针对侨乡报社目前发展现状,探索借鉴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与晋江等地方媒体合作办报模式,优化侨乡报社管理架构和运营机制,提升侨乡报社办报水平和对外影响力;鼓励广播电视采取多种方式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模式,增强发展活力,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在新区范围内复制推广自贸区文化领域创新举措,充分发挥政策溢出效应,塑造有利于加快文化发展的氛围。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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