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时间:2024-11-07 16:32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 

  你委榕江综〔2024〕80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委上报的《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4—2035年)》。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委组织编制的《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符合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对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城市绿地规划建设管理具有指导意义,并已通过专家评审,请你委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年限与范围。《绿地系统专项规划》规划年限为2024年-2035年。规划范围由江阴片区(东起纵一路,西至国盛大道,南起兴化湾,北至潘岭路)与新厝片区(东起国盛大道,西至324国道,南起西港过桥山,北至江阴港铁路支线)两部分组成。 

  三、原则同意《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关于构建“一湾两屏、两片两心”的园区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以及城市各类绿地的总体布局和控制要求。 

  四、原则同意《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关于防灾避险绿地规划、树种规划、古树名木保护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内容。 

  五、《绿地系统专项规划》自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当通过福清智慧城市规划网站以及福清市主要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六、《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文本和图纸由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