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局融城管〔2024〕236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上报的《福清市中心城区公厕布点专项规划(2020—2035)》(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专项规划》现状调查资料详实,规划成果达到要求,符合我市中心城区实际需求,对我市中心城区公厕建设和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予以批准并公布实施。
二、你局必须严格按照《专项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保证规划落到实处。
三、《专项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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