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元洪投资区供水专项规划的批复
时间:2025-03-05 11:44

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新区融综〔2024〕60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委报送的《福州元洪投资区供水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专项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符合元洪投资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对推进供水工程建设,完善园区用水体系,保障城乡经济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原则同意《专项规划》。 

  二、原则同意《专项规划》中的规划范围与规划年限。本次规划范围为福州元洪投资区,涵盖城头镇和海口镇镇区,以及工业和港口区域。规划做好与《元洪投资区(暨城头镇-海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衔接,规划年限为2021—2035年。 

  三、原则同意《专项规划》中的水厂布局和给水管网布局等内容。 

  四、《专项规划》应作为下一阶段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五、《专项规划》文本和图纸由你单位负责解释。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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