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时间:2025-03-25 14:34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 

  你委榕江综〔2024〕81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委上报的《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4—2035年)》。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委组织编制的《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符合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对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城市绿地规划建设管理具有指导意义,并已通过专家评审,请你委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年限与范围。《绿地系统专项规划》规划年限为2024—2035年。规划范围为东、北至渔平高速南面,南至滨海大通道、用地填海区,西至蓝色大道。 

  三、原则同意《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关于构建“一心一轴,一带四廊”的园区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以及城市各类绿地的总体布局和控制要求。  

  四、原则同意《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关于防灾避险绿地规划、树种规划、古树名木保护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内容。  

  五、《绿地系统专项规划》自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当通过福清智慧城市规划网站或福清市主要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六、《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文本和图纸由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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