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融自然综〔2023〕899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福清市温泉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专项规划》分为市域与中心城区两个层次。规划研究范围为福清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7个街道、17个镇,规划总面积2430k㎡;主要规划范围为福清市中心城区范围,包括7个街道、5个行政村,规划总面积260k㎡。
二、原则同意《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定位。以“山海梦都、福湾海泉”为主题形象,打造国内知名的海水温泉旅游度假目的地。
三、原则同意温泉资源勘察、温泉资源保护、温泉资源开发利用和温泉基础供应设施规划等内容。
四、《专项规划》是对福清市温泉资源勘查、保护和开发利用进行全面部署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福清市温泉资源勘查、开采、保护和开发利用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的一切温泉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专项规划》的要求,切实保证规划落实,提高温泉开发利用综合效益,保障福清市域温泉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五、《专项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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