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镜镇人民政府:
你镇江政〔2024〕48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福清市江镜镇玉仑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福清市江镜镇张厝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福清市江镜镇鹤潭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等3个村庄规划(以下简称《村庄规划》)。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功能定位,即玉仑村:在玉仑村现有的建设规模基础上,推动产业发展,优化村庄环境,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集现代农业生产和农业观光为一体的生态农业型村庄;张厝村:生态农业、安居乐业的乡村样板;鹤潭村:以彰显“乡贤文化+产业兴旺”为主的乡村振兴示范村。
二、你镇要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三、要坚持保护生态、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四、批准后的《村庄规划》是指导村庄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规划要求,请你镇严格执行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需变动,必须按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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