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镜镇人民政府:
你镇江政〔2024〕87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福清市江镜镇前华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福清市江镜镇塘边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等2个村的村庄规划(以下简称《村庄规划》)。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功能定位,即前华村:以红树林湿地、河流、养殖鱼塘、农田、传统民居为基础,着力打造红树林滨海湿地,发展现代休闲农业活动、渔乐体验、研学拓展等项目,同时结合优越的地理位置,加强完善工贸设施配套服务,从生态、发展、服务三方面打造幸福前华,打造生态科普、产业发展、服务配套的新型乡村振兴基地;塘边村:通过合理的规划设计,解决现状问题,提升环境品质,打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充分整合和利用塘边村现有的产业基础,通过特色产业引导,促进经济持续发展,打造生态农业、安居乐业的乡村样板。
二、你镇要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三、要坚持保护生态、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四、批准后的《村庄规划》是指导村庄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规划要求,请你镇严格执行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需变动,必须按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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