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镇人民政府:
你镇海政综〔2025〕24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福清市海口镇城里村、斗垣村村庄规划修编(2024—2035年)》(以下简称《村庄规划》)。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功能定位,即城里村:以服务商贸城为主、以发展养殖业、水产加工及第三产业劳务经济为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斗垣村:以海产养殖为主要经济,红树林及红色文化为特色,建成开放、舒适的生态旅游乡村。
二、同意《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规划范围及用地规模,即城里村:城里村的行政村域范围,规划村域总面积为88.51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24.97公顷,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74.24㎡/人;斗垣村:斗垣村的行政村域范围,规划村域总面积为435.45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18.45公顷,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72.15㎡/人。
三、你镇要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四、要坚持保护生态、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五、批准后的《村庄规划》是指导村庄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规划要求,请你镇严格执行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需变动,必须按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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