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时间:2025-01-14 15:18
  东张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东张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区域的服务和管理职责。
  (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指示决定及镇 党员代表大会决议。讨论决定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和乡村振兴等重大问题。
  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和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辖区内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3.加强党的思想宣传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党的统 战工作方针以及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等政策。领导镇政权 机关、群团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组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领导本辖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5.领导辖区内农村机制体制改革创新,强化农村社会治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
  6.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组织建设,指导企事业单位、市直部门派驻机构的党组织建设。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做好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等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镇单位的干部,对派驻镇单位的主要领导实行年度评议,就任免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8.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政府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市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编制并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产业布局,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3.管理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行政工作。
  4.负责本辖区城乡规划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新农村、新社区 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做好辖区内的村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其他基础工作。
  5.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 开展工作。服务“三农”发展,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7.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承办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福清市东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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