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时间:2024-11-13 09:42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市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编制并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产业布局,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3.管理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行政工作。 

  4.负责本辖区城乡规划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新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做好辖区内的村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其他基础工作。 

  5.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开展工作。服务“三农”发展,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7.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承办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福清市港头镇人民政府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