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文(党委书记):主持全镇全面工作 陈可义(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翁秀金(人大主席):人大工作,“两违”督查、机关建设 俞强(一级主任科员):闽师专二期征交地 吴家仁(一级主任科员):协助“两违”处置整改 余美瑞(党委副书记、三级主任科员):分管党建、组织、政协、台盟、团委、妇联、工会、关工委等工作 翁金丁(二级主任科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环境卫生(含镇容镇貌) 陈章寿(三级主任科员):农村经管、国资,协助陈可义镇长分管财政 何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纪检监察、效能建设 游天官(党委委员、副镇长):农业(含精准扶贫)、水利、防汛抗旱、渔业生产及船舶安全管理、动物疫病防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气象等工作 马声凤(党委委员、副镇长):民政、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保障、居民养老保险、应急管理(含消防)、安全生产 欧冰彬(党委组织委员、武装部长):分管党的组织建设、干部人事、人力资源保障、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和双拥、退役军人事务、协助乡村振兴等工作 郑方颖(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分管统战、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林太阳(政法委员):分管政法、社会稳定、信访等工作 陈龙(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协管安定稳定、信访、反邪教等工作 陈乃平(副镇长):分管林业(含森林消防)、环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 林梦璐(副镇长):分管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卫生健康等工作 刘信强(四级主任科员):不动产登记发证 张顺文(武装部副部长、四级主任科员):旅游、协助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和双拥、退役军人事务 黄心怡(妇联主席、四级主任科员):妇联工作,协助宣传、统战工作。 郑申虹(党建办公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机关事务及办公室、档案、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施群(社会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村镇规划与建设、自建房审批、农房裸房整治、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 吴剑(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企业发展、企业管理与服务、口岸、重点项目建设固投纳税、工业、通信等工作 林能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分管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计生等工作 石建斌(党群服务中心主任):道路安全、交通安全、交通道路建设运营和维护、便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陈晓雪(海口司法所所长):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
根据机构职责,海口镇人民政府内设6个党政机构,3个事业机构,具体如下: (一)党政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郑申虹,联系电话:0591-85567224 综合协调镇机关各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会议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宣传、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安全保卫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各项资料综合和信息汇总;承担组织、宣传、统战、侨务和人事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郭文胜 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主法治、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村(社区)干部培训;负责新社会组织的管理;负责社会保障、防灾减灾、扶贫开发、优抚安置、殡葬管理、劳动就业、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施群,联系电话:0591-22117192 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的维稳动态、治安形势等情况;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4.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吴剑 负责编制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协调发展;负责招商引资、经贸合作工作,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指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技术交流合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5.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负责人:施群,联系电话:0591-62825008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村镇各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其他基础工作;保护和改善本行政区域内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财政所,负责人:陈连平,联系电话:0591-85552678 贯彻执行财经管理政策,负责镇政府财政预决算编制;负责财政收支、预算外资金管理;管理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财政票据、财务会计管理;落实各项涉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具体发放、监管和其他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本镇财政税收和财源培植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事业机构 1.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石建斌,联系电话:0591-62825002 主要承担基层党的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文化教育、社区建设、退役军人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为企业法人、党员和居民群众办事提供服务。指导协调进驻(延伸)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权责清单,承担有关政策咨询、行政投诉、企业服务、便民生活等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综合技术保障中心,负责人:吴剑 主要承担为农(渔)业、水利、村(社区)财务管理、规划建设等领域提供技术服务和培训咨询工作;协助开展农(水)产品质量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林业、畜牧等相关工作。为辖区内各类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和产供销等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健全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协助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相关具体工作。负责乡镇统计、年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林能凤,联系电话:0591-85550376 承担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权,及时向市直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统筹组织协调派驻机构开展综合执法等职责;统一管理与考核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负责镇域内的执法行动、专项治理以及突击性任务的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1.海口镇人大、纪委、人武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其职责按有关章程和规定配置。 2.将市直部门派驻机构纳入镇统一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全镇贯彻实施,承办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执行镇党委、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决议、决定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指示,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办法。
3、领导执行所属各工作部门的工作。
4、改变或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不当的决定和行政措施。
5、依法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镇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6、制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编制和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领导管理全镇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行政监察、审计等行政工作。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