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指示决定及镇党员代表大会决议。讨论决定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和乡村振兴等重大问题。
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和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辖区内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3.加强党的思想宣传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以及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等政策。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组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领导本辖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5.领导辖区内农村机制体制改革创新,强化农村社会治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
6.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组织建设,指导企事业单位、市直部门派驻机构的党组织建设。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做好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等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镇单位的干部,对派驻镇单位的主要领导实行年度评议,就任免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8.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市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编制并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产业布局,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3.管理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行政工作。
4.负责本辖区城乡规划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新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做好辖区内的村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其他基础工作。
5.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开展工作。服务“三农”发展,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7.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承办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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