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全镇贯彻实施,承办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执行镇党委、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决议、决定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指示,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办法。 3、领导执行所属各工作部门的工作。 4、改变或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不当的决定和行政措施。 5、依法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镇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6、制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编制和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领导管理全镇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行政监察、审计等行政工作。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薛 峰(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薛朝福(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审计等工作。 施小鸿(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国土资源管理、村建规划、“两违”综合治理(含殡葬相关违建处置)、道路交通(含路灯)、电力等工作,联系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吴晓钦(党委副书记):分管社工部、组织、宣传、统战、人武、政法、信访维稳、团委、妇联、工会、对台、老龄委、老体协、关工委、农业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振兴、政务督查等工作;负责“两违”拆除工作,协助绩效管理工作,联系政协。 林福光(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督查重点项目及中心工作落实情况。 郭修雄(二级主任科员):协助项元龙同志做好机关接访工作。 方炳恒(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应急管理(含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林业(森林火灾救援相关工作)、防灾减灾、地震;负责民政、社会事务、劳动保障、慈善、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移风易俗、殡葬管理、坟墓整治、生命公园、农村幸福院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工作;负责社工部民政相关工作。 吴巧凤(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村建规划、“两违”综合治理(含殡葬相关违建处置)等工作;分管城管执法中队。 吕 姗(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党建、干部、人事、编制、保密、档案、党史、政务村务公开、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社工部组织相关工作;分管党政办;协助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牵头镇、村两级重点项目工作;牵头对各村(居)绩效考核工作。 程 鑫(宣传统战委员):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侨务侨联、对台、乡贤促进会、广播电视、新闻报道、精神文明建设(含文明城市创建)、文化产业发展、电信、邮政等工作;负责镇域内农贸市场管理等工作。 项元龙(政法委员、武装部长):负责政法、综治、司法、打击走私、禁毒、矛盾纠纷调处、平安建设、法制建设、智慧福清、12345平台、政府法制、国家安全等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人武部、民兵预备役、征兵、支前、双拥等工作;负责社工部综治、信访相关工作。 施林春(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协助吴晓钦同志做好信访维稳等工作。 杜其樟(副镇长):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海域、全域综合治水(含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水产、垦区、农机、农村经管、畜牧兽医、水库、海洋渔业及船舶安全管理、饮用水源保护、“三资”管理、对口帮扶、农业统计、农业普查等工作。 钟凡飞(副镇长):负责内联协作、卫生健康(含计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城镇医保)、人口统计,分管教育、文化、文物、文化市场管理、旅游、体育等工作;负责人口普查工作;负责环保、农村污水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镇容镇貌、海漂垃圾清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农业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郑志庚(副镇长):负责食品药品监管(含食品安全)、质量监督、市场监管、供销等工作;工业、企业、企业减负、计划、重点项目建设(抓促行动)、商贸、招商引资、税务、金融(含金融风险防范、信用体系建设等)、“海上福州”等工作;分管科技科协、知识产权等工作;负责经济普查、统计等工作。 王 敏(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吴巧凤同志工作。 王炜超(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吕姗同志工作。 江 毅(四级主任科员):协助林福光同志工作。 何代贺(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负责综合技术保障及党群服务相关工作。协助钟凡飞同志做好环保等工作;做好重点项目征交地工作。 叶 魁(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协助施小鸿同志做好道路交通(含路灯)、电力等工作及协助其他班子成员做好工程类项目推动工作。 吴开金(司法所所长):协助吴晓钦同志做好信访维稳等工作。
根据机构职责,三山镇人民政府内设6个党政机构,3个事业机构,具体如下: (一)党政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毛孙利,联系电话:0591-85932090 综合协调镇机关各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会议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宣传、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安全保卫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各项资料综合和信息汇总;承担组织、宣传、统战、侨务和人事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游美和,联系电话:0591-85910216 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主法治、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村(社区)干部培训;负责新社会组织的管理;负责社会保障、防灾减灾、扶贫开发、优抚安置、殡葬管理、劳动就业、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吴海强,联系电话:0591-85910350 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的维稳动态、治安形势等情况;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4.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陈主恩 负责编制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协调发展;负责招商引资、经贸合作工作,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指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技术交流合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5.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叶修政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村镇各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其他基础工作;保护和改善本行政区域内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财政所,负责人:林晨煜 贯彻执行财经管理政策,负责镇政府财政预决算编制;负责财政收支、预算外资金管理;管理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财政票据、财务会计管理;落实各项涉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具体发放、监管和其他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本镇财政税收和财源培植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事业机构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郑志庚 主要承担基层党的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文化教育、社区建设、退役军人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为企业法人、党员和居民群众办事提供服务。指导协调进驻(延伸)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权责清单,承担有关政策咨询、行政投诉、企业服务、便民生活等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综合技术保障中心,负责人:何代贺,联系电话:0591-85931134 主要承担为农(渔)业、水利、村(社区)财务管理、规划建设等领域提供技术服务和培训咨询工作;协助开展农(水)产品质量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林业、畜牧等相关工作。为辖区内各类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和产供销等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健全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协助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相关具体工作。负责乡镇统计、年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叶魁,联系电话:0591-85910193 承担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权,及时向市直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统筹组织协调派驻机构开展综合执法等职责;统一管理与考核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负责镇域内的执法行动、专项治理以及突击性任务的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1.三山镇人大、纪委、人武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其职责按有关章程和规定配置。 2.将市直部门派驻机构纳入镇统一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