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六大员”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乡村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政策等。协调办理省、福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安排。负责扶贫调研和宣传工作。负责扶贫相关文字综合工作和重要会议的筹备组织。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和减贫任务落实的督查工作。指导扶贫开发对象的识别、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扶贫对象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造福工程搬迁、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劳动力培训等专项扶贫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具体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倪伟,联系电话:0591-85226312
乡村产业发展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休闲渔业(水乡渔村)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农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专项建设。起草种植业(包括粮食、非木本油料、糖料、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协调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协调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指导生态循环农业、绿色农业建设。负责人:潘建文,联系电话:0591-85215226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有关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信息发布。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和考核工作。依法实施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等相关工作。指导水产养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组织实施水产养殖证和苗种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负责水产新品种审定和水产苗种进出品管理。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相关工作。组织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工作。组织实施渔业节能减排和标准化生产工作。按规定监督管理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它投入品的使用,依法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 负责人:刘其友,联系电话:85156621
市场与科教信息科,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发展动态。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办农业涉外和涉台港澳事务,承担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承办农业利用外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农业对外援助和接受援助工作,协调管理有关国际农业组织和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事务。指导农业系统外事外经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技推广体系等相关体系建设以及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五新”推广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不含林木和花卉)。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指导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农业教育,组织实施农民科技培训与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农民培育,指导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人:俞敏,联系电话:0591-85216569
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人:侯路成,联系电话:0591-85878059
渔业发展与渔政渔港管理科,实施渔业资源保护管理相关制度,指导、监督水产种质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组织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海洋牧场建设。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船网工具指标控制、渔业资源总量控制和限额捕捞制度,组织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监督管理渔港、渔机、渔具。承担渔船污染防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航标和通讯管理工作。牵头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组织全市性渔业安全生产督查行动等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渔事纠纷处理工作。负责对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含渔港)及相关项目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管理。负责拟订海洋观测预报体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海洋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警报和公报。组织编制并实施海洋与渔业灾害应急预案,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负责渔业灾情统计,组织协调渔业灾后恢复生产。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处置、救援。负责人:薛元宁,联系电话:0591-85222254
政策与改革科,福清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主要负责指导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导等工作。负责人:林能建,联系电话:0591-86098211
海洋经济科,拟订海洋经济与渔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协调海洋经济项目实施以及区域间和部门间的产业合作,开展海洋经济试点示范工作。协调推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产业发展。负责相关海洋产业、养殖项目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管理。负责海洋经济与渔业统计核算、运行监测、调查、分析评估及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水产品市场加工,品牌培育相关工作。承担“智慧海洋”相关工作和渔业经营体制改革与建设工作。负责人:陈友灿,联系电话:0591-8525113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