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承担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
陈茂华(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主持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及全面工作。 林斯斌(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分管政策法规工作。 任 捷(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分管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和标准化、质量提升工作。 项 冰(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分管药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余振朝(党组成员、副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分管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和广告监管工作。 王廷琛(党组成员、食品药品总监):分管消费维权、产(商)品质量监管、反不正当竞争和12315、12345平台投诉举报件的处置工作。 林万清(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分管执法稽查、价格监管、片区联合执法、大安全(负责日常安全统筹协调)、应急处置、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林 娟(四级调研员):分管行政审批、绩效考评、财务装备、人事教育、科技与信息化工作。 翁荣强(一级主任科员):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凌 伟(一级主任科员):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个私协工作。 魏 文(一级主任科员):分管企业信用监管、企业年报、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网络交易行为监管、拍卖行为监管、合同行政监管、消防管理工作。 林可明(二级主任科员):分管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周遵庆(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含廉政建设等)、宣传(含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统战、社工、政法(含平安建设、综治等)、政务督查、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工青妇等工作。 吴和平(二级主任科员):分管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李大勇(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周遵庆二级主任科员分管的工作。
(一)内设机构设置: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局机关有关政务规章制度建设;承担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效能、督查、保密、机要、档案、信访、会务、接待、政务值班和内部安全,综合性文稿、文电的起草,牵头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和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人:王鉴赓,联系电话:0591-85686006。 2.人事教育管理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文明单位等工作。负责人:程丽云,联系电话:0591-85686007。 3.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科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具体措施、办法,并负责组织指导实施;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等工作。负责人:邱杨芬,联系电话:0591-85266019。 4.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实施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人:林惠芳,联系电话:0591-85285322。 5.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协调指导,统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人:杨榕,联系电话:0591-85210650。 6.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 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餐饮服务环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和指导等工作。负责人:刘旭东,联系电话:0591-85220267。 7.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 承担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人:杨经泳,联系电话:0591-86071689。 8.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承担食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承担食盐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人:林国瑞,联系电话:0591-85686086。 9.药械科 负责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承担药品零售企业、辖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等工作。负责人:严建文,联系电话:0591-85251076。 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等工作。负责人:金廷辉,联系电话:0591-85878066。 11.公平消保与产品监督稽查科 依法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负责流通领域(含网络交易)商品(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市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承担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人:李小强,联系电话:0591-85222240。 12.网络交易监管科 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监督管理、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拍卖行为的规范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人:林梦娇,联系电话:0591-86000189。 13.信用监管科 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公示与归集共享,以及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以及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相关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负责人:林伟,联系电话:0591-86008766。 14.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管科 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专利申报及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除商标、著作权外)工作;受理全市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推动专利技术实施。组织开展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商标专用权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工作;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等工作。负责人:陈平,联系电话:0591-85229580。 15.质量综合科 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负责推进品牌建设;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承担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部门、地区的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管理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全市认证工作;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等工作。负责人:陈灵,联系电话:0591-85878069。 16.财务装备科 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机关、直属单位预决算编报工作;负责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协调组织机关、直属单位收费、票据、罚没物资管理;指导本系统装备配备等工作。负责人:何静,联系电话:0591-85253823。 17.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承担“12315、12365、12331、12358、I2330”五条专线的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承接受理、分办“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提供指挥处置突发性、紧急性事件调度平台;组织指导全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人:林煌,联系电话:0591-85229560。 (二)基层市场监管所设置:设置17个基层市场监管所,分别是玉屏、龙山、龙江、音西、阳下、宏路、石竹、镜洋、东张、渔溪、江阴、海口、城头、龙田、江镜、三山、高山市场监管所。 (三)直属行政机构设置:福清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四)下属事业单位设置:福清市产品质量检验所、福清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