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文化、文物工作方针政策,统筹规划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市级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及基层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各级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杨锦嵩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联系市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玉融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石竹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张国华 局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分管局文艺文博科(文博部分)、应急安全生产、综治平安维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及文体旅市场监管、企业双保、招商,负责联系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博物馆   吴声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局体育科、行政审批科、广播广电、双拥,负责联系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保障中心   陈 岚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局办公室、文艺文博科(文艺部分)、旅游,负责联系市文化馆、市美术馆、市图书馆、市文体中心   林向晖 局党组成员、广电局局长   因机构改革,担任市融媒体中心党委书记,不进行分工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党建、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工作。统筹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应急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承担机关和直属単位的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组织、协调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负责人:刘剑熙,联系电话:0591-85222376   (二)行政审批科(产业市场科)。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行政许可及其它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承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拟订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体育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的行业监管。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监管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文化市场统计、年报工作。负责人:伍文臻,联系电话:0591-85165782   (三)文艺文物博物科。拟订文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艺术创作生产,组织开展艺术研究,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福清优秀文化、具有扶持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文化艺术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社会文化事业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承担乡村文化振兴和文化帮扶相关工作。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展览和传播工作。拟订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相关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资产调查工作。承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工作。指导、监督文物维修工程项目和文物合理利用等工作。依法协同有关部门负责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依法承担文物、博物馆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人:王丽明,联系电话:0591-86552869   (四)旅游事业管理科。拟订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监督实施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推进全域旅游。组织实施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统筹实施和指导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指导旅游示范区、示范点的创建评定工作。指导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承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区域交流协作事务。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推广活动,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旅游节庆活动,协调外来大型旅游促销及展览活动。负责全市导游和导游服务管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刘华清,联系电话:0591-85224369   (五)体育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群众体育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全市体育业余训练、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人才培养。组织协调各类体育竞赛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体育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协调体育产业发展。负责人:吴声团,联系电话:0591-86552867   (六)广电事业管理科。研究拟订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规划,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媒体融合技术标准、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拟订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应急广播技术标准,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督促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落实辐射设施的污染防治措施。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组织开展广播电视行业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人:郑长松,联系电话:0591-85260567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两馆一中心文化艺术中心东楼

  电话:0591-85254143

  邮政编码:350300

  总值班室:0591-85163169

  传真:0591-8526610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

  负责人:刘剑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