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福州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按权限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造林绿化工作,管理我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等。   

  张晓(政协副主席、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主管自然资源监督科。   魏名根(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主持党组工作,主管机关党委、工会   庄强(党组成员、副局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分管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自然资源权益利用科、国土规划核验中心。   林曦(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行政审批科、生态修复中心、防灾减灾中心、安全生产工作。   何华荣(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利用服务中心。   林平贵(二级主任科级):分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心(测绘中心)、地质矿产科、温泉保护利用中心(温泉专班)。   林碧云:(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国土空间用途转用中心(征地工作中心)、耕地保护中心。   叶贻端(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分管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   杨务发(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分管森林资源管理科、市林长办(福清市林长制事务中心)、福清市自然保护地中心、福清兴化湾水鸟保护区管理中心。   王齐亮(一级主任科员):分管市政规划科、海域海岛科。   何明(党组成员、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主任):分管建筑景观科、协助分管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翁贵(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工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中心。   严良仁(三级主任科员):分管办公室、财资中心、地理信息科。   

  根据机构职责,我局内设机构如下:   (一)办公室(含档案室)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部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承担机关行政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政府采购、资产实物管理;负责管理机关档案工作。负责人:李晓媌,联系电话:0591-85261998   (二)政策法规科(信访室)   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工作,以及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牵头组织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牵头组织开展部门信用体系和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牵头省一体化执法大融合平台、互联网+监管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协管员培训和牵头部门信访法治化、矛盾纠纷化解和12345平台工作。负责人:翁秀文,联系电话:0591-85256267   (三)自然资源权益利用科   负责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的政策、制度。组织指导监督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相关工作。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政策;组织、指导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土地供应后的合同监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监测,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 负责人:彭璇,联系电话:0591-85219820   (四)国土空间规划科   组织、指导编制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建立国土空间规划评估、预警体系;负责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市以上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工业园区、镇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承担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人:陈敦磊,联系电话:0591-85199753   (五)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负责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组织指导编制中心城区的详细规划及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临时用地选址、审批工作。负责人:陈焰,联系电话:0591-85220757   (六)市政规划科   组织、指导编制除市域交通综合规划外的城乡基础设施各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区域基础设施规划;参与轨道交通规划;组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查;负责停车场项目及重要市政道路等重点项目研究;监督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的技术指标的实施;负责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涉及管线部分审查工作。负责人:周峻,联系电话:0591-85156760   (七)建筑景观科   组织、指导编制全市建筑和景观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雕塑、景观设计的评审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及方案审查、审批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人:郑挺挺,联系电话:0591-85301092   (八)耕地保护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及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涉及耕地类临时用地复垦工作;拟订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云淦,联系电话:0591-85168527   (九)森林资源管理科   负责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做好调查监测、动态监测和评价等相关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中林业专项规划编制;承担公益林区划和管理有关工作;参与编制和审核森林采伐限额,监管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天然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编制和指导实施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参与基层林业站建设和管理的指导工作;指导国有林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李云峰,联系电话:0591-85155389   (十)地质矿产科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政策、制度。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灾害点搬迁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负责依法管理采矿权出让、登记发证等;负责调处采矿权争议、纠纷,负责征收采矿权使用费等工作;负责持证矿山矿产储量动态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管理。负责人:林瑞安,联系电话:0591-86000081   (十一)海域海岛科   负责组织实施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政策与技术规范;承担用海、用岛审查、审核及向上级报批工作等。负责人:何松,联系电话:0591-85276566   (十二)地理信息科   负责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承担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人:许祥文,联系电话:0591-85232919   (十三)行政审批科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组织拟定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开证等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服务窗口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监管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办理划拨用地相关手续办理;负责办理划拨项目交地确认书;负责办理林业报批和林业审批事项。负责人:王文辉,联系电话:0591-85301053   (十四)自然资源监督科   承担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监察职责,依法对福清市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利用活动进行执法检查、查处相关违法案件;负责查处测绘违法案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办理;牵头土地、林业卫片图斑核查工作。负责人:俞道平,联系电话:0591-85252263   (十五)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中心   负责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涉及业务工作有关材料和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组织办理有关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人:俞云钦,联系电话:0591-85256225   (十六)财资中心   负责财务和资产账面管理;负责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和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专项收入的收缴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部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按权限负责工资核定工作。负责人:陈凤,联系电话:0591-85256668   (十七)国土利用服务中心   组织实施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出租工作,组织实施建设用地协议出让及划拨转出让工作;收集、汇总、发布土地交易信息,提供土地交易法律法规政策和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办理公开出让和协议出让项目交地确认书;负责基准地价、土地级别更新修订工作。负责人:陈任,联系电话:0591-86077127   (十八)国土空间用途转用中心(征地工作中心)   组织落实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征收事项的审查、审核及向上级报批工作;负责征地政策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征地实施的监督指导工作;协助办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前涉及征地前期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相关工作;做好土地供应前征地程序审查工作;负责留用地指标核定工作;负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转用审批;负责拟定镇街个人建房农转用涉及本系统业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人:翁若霖,联系电话:0591-85223243   (十九)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心(测绘中心)   负责履行自然资源调查登记科的调查监测职责;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统一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实施本辖区基础测绘;负责测绘行业管理。负责人:杨琳,联系电话:0591-85168527   (二十)生态修复中心   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植树造林计划,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良种选育、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与苗圃建设和管理;负责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生态修复工程,协调开展全市山、水、林、田、湖、草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负责城市规划区外古树名木的普查建档、保护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承担花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工作;依法指导林地、草地和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指导建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含家庭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指导和发展林下经济。指导和协调开展森林旅游相关工作。 负责人:陈亮,联系电话:0591-85155069。   (二十一)防灾减灾中心(森林火灾防御中心、市森林病虫害防疫检疫站)   指导协助各镇(街)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防火巡护、野外火源管控、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工作;开展森林植物的产地和调运检疫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人:卢光林,联系电话:0591-85155226   (二十二)市林长制事务中心、市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福清市兴化湾水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负责指导各镇(街)全面开展林长制工作并完成考核等相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我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管理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指导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开展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承担保护和恢复福清兴化湾湿地功能,做好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人:杨大兴,联系电话:0591-85155793   (二十三)国土规划核验中心   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和土地核验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危房改建审查工作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历史遗留拆迁安置个人建房审批补办工作;负责查处国土空间涉及规划违法行政处罚工作。负责人:林建铭,联系电话:0591-85160752。   (二十四)温泉保护利用中心   主要承担温泉资源普查勘探、保护利用等相关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二十五)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履行不动产登记局职责;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权属争议调处和成果应用的制度规范;按权限办理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事项;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建设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登记管理。负责楼盘备案表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屋销售网签合同登记备案、二手房交易(转移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管理、交易平台管理、商品房预售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居住权登记等工作。负责人:游馨通,联系电话:0591-8519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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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李晓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