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刘云忠:主持市财政局全面工作。 二、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林晨:分管市财政局办公室、行政政法科工作。协助局长抓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文明单位建设、工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信息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陈立锦:分管市财政局企业科、政策法规科工作。协助局长代管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市福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履行国有出资人职责,组织开展市属国有企业资本投资运作、股权管理、融资管理、利润上缴和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等工作。 四、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妙云:分管市财政局国库科、教科文科工作。协助局长抓好第三产业相关指标统计等工作。 五、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陈冰彬:分管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社会保障科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基建项目资金筹措、市重点项目征迁财务管理、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等工作。 六、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林立峰:分管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农业农村科工作。协助局长抓好财会监督、预算绩效管理、政府绩效考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保障、惠民资金网管理等工作。 七、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薛守荣:分管市财政局预算科(含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科)、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含市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工作。协助局长抓好财税收入组织、政府债务管理等工作。 八、市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陈旺春:分管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市重点项目征迁财务审核组等工作。 九、市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郭礼棋:分管市国库支付中心、市财政信息中心工作。协助局长抓好政府债务管理、财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等工作。 十、市财政局三级主任科员郑海:分管市预算编审中心、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市票据管理中心工作。协助局长抓好预算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政府绩效考评管理、收费管理等工作。 十一、市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行政政法科科长何秋红:负责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工作。协助局长抓好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 十二、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六级职员魏国安:主持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监审科工作。负责履行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出资人职责。 十三、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陈躬婷:分管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办公室、绩效管理科等工作。 十四、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陈以国:分管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资产运营管理科、资本投资管理科等工作。协助局长抓好财税收入具体组织、预算管理、政策法规等工作。 十五、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管国有企业)董事长陈立文:主持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面工作,负责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监审科等工作。 十六、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管国有企业)总经理(兼)、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长李孙坡:负责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管理工作,主持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面工作,负责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 十七、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管国有企业)监事长陈仁义:负责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市财政局教科文科、市财政信息中心等工作。 十八、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管国有企业)董事长林娜:主持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面工作,负责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负责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资本投资管理科等工作。 十九、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管国有企业)总经理林文星:负责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市管干部(含借用)之间实行AB角工作制度,叶云与林晨,林晨与何秋红,陈立锦与陈以国,林妙云与陈仁义,陈冰彬与陈旺春,林立峰与郑海,薛守荣与郭礼棋(债务管理)、郑海(预算管理)、陈以国(收入组织),郭礼棋与郑海互为AB角,A角不在岗期间,由局办公室协调B角代行相关职责。
(一)机构简介: 福清市财政局负责本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和财政监督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对镇(街)、工业园区财政体制方案,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2、负责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管理全市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全市预决算公开。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4、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的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全市财政专户。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5、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福州市有关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市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全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6、负责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政府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购买力管理,审核上报或审批全市专控商品。 7、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审查。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0、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福州市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政策,拟定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重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组织、指导本级预算单位和镇(街)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2、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3、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财政政策宣传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机构职责,福清市财政局设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企业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农业农村科、社会保障科、绩效管理科、会计管理科、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科等13个科室。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文电、机要、党群、督查、会务、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新闻宣传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效能建设和绩效管理工作。提出贯彻中央、省、福州市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组织、协调综合性政策研究,提出财政改革和财政政策的建议。承担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修改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机关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人:包书丹,联系电话:0591-85232542。 (二)预算科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调整等工作。组织市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级项目库管理工作。拟定或审核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承担市对镇(街)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科长:游小红,联系电话:0591-85222239。 (三)国库科 负责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拟订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工作。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科长:薛峻,联系电话:0591-85239583。 (四)经济建设科 负责市政、城市管理、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绿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市政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审查。承担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成本核算、资金结算等工作。承担基建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基本建设项目融资工作。科长:项挺,联系电话:0591-85232436。 (五)企业科 负责发改、工信、商务、交通、生态环境、国资、工业园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发展以及相关行业的财政政策。按规定管理科技专项资金。承担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承担政府外债项目资金的投放回收管理和监督检查。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科长:林军军,联系电话:0591-85218866。 (六)行政政法科 负责行政、政法、党派、群团机关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负责拟订市级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相关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工作。负责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科长:何秋红,联系电话:0591-85286898。 (七)教科文科 负责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宣传、科协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相关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工作。负责人:陈仁义,联系电话:0591-85212095。 (八)农业农村科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支农资金。参与制定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的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的测算、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配套资金落实工作,牵头管理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性资金。承担相关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工作。科长:戴增钦,联系电话:0591-85220037。 (九)社会保障科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承担相关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工作。负责人:张婷,联系电话:0591-85277003。 (十)绩效管理科 负责拟定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重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参与编制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承担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审核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级预算单位和镇(街)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负责人:翁娟,联系电话:0591-85169833。 (十一)会计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的情况。负责人:林小云,联系电话:0591-85169736。 (十二)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 负责拟订政府采购的政策规定,监督和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受理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和落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全市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审批专控商品。负责组织查处控购方面的违规事项。负责人:林尧,联系电话:0591-85222760。 (十三)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科 拟订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承担政府债务的预算管理。负责政府性债务统计分析,拟订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政策,评估和监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监管政府或有债务。指导镇(街)和工业园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俞裕丹,联系电话:0591-85169736。